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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春市2015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更新时间: 16-02-02 10:26:00 字体:【  

关于宜春市2015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6年1月18日在宜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宜春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5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请予审议;2016年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上下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举措,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决议、决定,围绕年初目标,统筹抓好了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严监管各项工作,财政收支保持了良好增长态势,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坚持稳中求进,在困难中财政实现新的跨越

  一是全市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300亿元大关。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08.77亿元,收入总量稳居全省第4位,财政总收入增长13.5%,增幅列全省第3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5.03亿元,增长12.98%。全年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84%,超过全省平均5.5个百分点,列全省第3位。

  二是超20亿元县(市、区)首次突破7个。相比往年增加1个,奉新县首次突破20亿元,同时,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袁州区、分别首次跨越60、50、35、25亿元台阶,丰城市列全国百强县78位,再进5位,樟树市跻身全国最具投资潜力百强县。

  三是超亿元乡镇(街道)首次突破50个。2015年全市186个乡镇(街道)除靖安县三爪仑乡外,财政总收入全部过1000万元;超5000万元乡镇(街道)121个,占乡镇总数的65.1%,其中,51个乡镇(街道)超亿元。

  ——坚持创新为要,主动求为发挥财政职能促增长

  一是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实现重大突破。1.在全市全面建立“助贷”机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宜春市助贷周转金管理办法》,推动全市各县(市、区)均建立“助贷”机制,全市共设立“助贷”基金4.1亿元,累计开展业务434笔,“助贷”业务总额46.8亿元。特别是市财政投资公司按照“先行先试”要求,从6月份开始启动助贷业务,仅半年时间开展业务超过15亿元,发挥了十余倍杠杆作用,帮助65户企业及时缓解了续贷资金“燃眉之急”。2.大力拓展“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信用担保业务。全市共为898户企业发放“财园信贷通”贷款33.7亿元;为1910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13.23亿元;市信用担保中心累计为24户企业提供担保3.4亿元。2015年,全市财政通过上述举措合计撬动信贷资金近百亿元。

  二是争取资金实现重大突破。1.争取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实现重大突破。全市争取到各类债券资金超百亿元,其中:争取地方政府债券85亿元(存量置换债券68亿元、增量债券17亿元);成功发行经开区10亿元企业债券和市城投总公司9亿元中期票据,市城投中期票据年利率仅4.42%,创全国同类同期最低水平。2.争取示范项目资金实现重大突破。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成功入选第六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获补助5000万元,验收后还将获5000万元;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温汤镇成功入选2015年江西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乡镇,获补助1000万元;樟树市临江镇成功入选2015年江西省建制镇示范试点,连续三年每年可获补助2000万元;靖安、奉新两县成功列入世行贷款鄱阳湖流域重点城镇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安全改善项目,共获得世行贷款额度3750万美元,占全省贷款总额的25%;奉新县江西大华玻纤有限公司成功获批清洁发展委托贷款4000万元。

  三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盘活财政存量实现重大突破。市县财政大力盘活财政存量用于稳增长、惠民生等方面,包括设立助贷周转金、增资市信用担保中心以及省市重大民生项目。特别是,提请市政府出台《宜春市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发展基金1亿元,全力支持宜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四是强化税收征管实现重大突破。2015年,全市税收过亿元企业达到11户,比上年增加2户,其中樟树“四特酒”集团税收首次突破10亿元,达到11.5亿元;信息管税由市向县全面推开,市本级涉税信息报送单位由原来的24个增加到39个,13个县(市、区)着手启动信息管税工作,全市通过信息管税查补税收6.14亿元;市本级出台了《宜春市零散税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共查征入库地方零散税收6.3亿元;加大中心城区国有土地出让金清欠力度,追缴中心城区土地出让金欠款3.93亿元。

  ——坚持改善民生,全市财政支出首次突破400亿元,群众获得实惠明显增多

  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围绕民生工程八个方面50件实事,优化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次突破400亿元,完成404.4亿元,增长16.6%。1.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筹措资金近3亿元化解中心城区“大班额”问题;全市投入资金4.4亿元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支持繁荣文化事业。筹资1500万元拍摄我国第一部以禅为主题的记录电影《禅境宜春》;投入资金2200余万元支持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免费开放。3.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关破改”及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等多项财政补助标准均得到提高。4.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养老、低保、五保、优抚等多项财政补助标准均得到提高;市本级统筹安排就业专项资金4500万元,支持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3.6万人/次、完成创业培训1.1万人/次。5.支持强农惠农富农。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资金20.16亿元;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市本级预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缴费补贴资金1.58亿元。此外,还按照中央、省相关政策精神,筹集资金全力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和基本工资调标工作,市级和所有县(市、区)全部在2015年7月26日前调整工资到位。

  ——坚持破局思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一系列好成绩

  一是宜春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排名全国第40位,连续三年居全国前列、全省第一。2015年,在全省率先将全口径“四大预算”推广至所有县(市、区);市级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时,首次调入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00万元,率先在全省作出跨年度预算平衡探索与尝试。特别是,据清华大学《2015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公布,在全国所有294个地级及地级以上市政府中,宜春市政府财政透明度排名第40位,连续三年居全国前列、全省第一。

  二是中心城区财政体制改革顺利到位。2015年1月1日起,市与各区财税征管已按新财政体制确定的收入级次范围落实到位。特别是,袁州区“同城同酬”取得阶段性成果,已提标300元/人·月,差距缩小了一半,2016年将全面到位。

  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取得实效。1.实施国有资产资本化整合。新成立了发投集团,下属子公司市财政投资有限公司、市政发展有限公司也先后成立运转。2.开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核查和清缴。开展了2012年、201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清缴工作,督促20户企业上缴收益3285万元。

  四是政府购买服务得到有效推进。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将城乡社区80周岁以上特殊老人三项基本服务等纳入了政府购买;制定下发了《宜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政府购买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宜春市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财政扶持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引导和促进养老健康家政服务。

  五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取得实质性突破。万载生态养老爱心园项目作为江西最大的PPP推介项目,已列入国家PPP项目库,并被列为全国敬老工程示范基地先行先试重点工程;宜春市温汤镇崩山组片区开发PPP项目也已完成招标工作。

  六是大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年”。制定出台《宜春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市、县两级全部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015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

  (一)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执行数308.77亿元,比上年增长13.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215.03亿元,完成汇总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的98.24%,比上年增长12.9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建材、煤炭、房地产等行业税收下降,以及国家推行“清费、降价、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等政策影响收入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168.25亿元,完成预算的99.27%。其中:增值税34.58亿元(包含“营改增”试点改征增值税16.21亿元),完成预算的77.23%,主要是原预计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增值税增加,营业税减收,由于国家试点扩面放缓,导致改征增值税不达预期;营业税45.32亿元,完成预算的128.69%;企业所得税12.84亿元,完成预算的86.37%,主要是宏观经济下行,企业减收所致;个人所得税3.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85%;其他税收71.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6%。非税收入46.78亿元,完成预算的94.7%,主要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下降较多,以及随税附征的专项收入等减少。其中:专项收入7.32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1.48亿元,罚没收入6.78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53亿元,其他收入1.65亿元。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404.38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6.63%。剔除上级年度执行中追加专款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为282.64亿元,完成汇总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05.98%,主要是省级新增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新增用于基本工资调标等方面的转移支付以及市级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相关支出。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不包括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下同)财政总收入执行数17.12亿元,与上年持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13.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3.6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影响契税、房产税等相关税收减收,以及国家推行“清费、降价、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等政策影响收入减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9.94%。其中:增值税7455万元(包含“营改增”试点改征增值税43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2.88%;营业税3.5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1.71%;企业所得税94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1.24%;个人所得税41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5.37%;其他税收3.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6.92%,主要是契税、房产税减收。非税收入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81.53%,主要是国家“清费、降价、减税”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随税附征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减少等。其中:专项收入896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7亿元,罚没收入934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812万元。

  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37.43亿元,比上年增长28.44%,剔除上级年度执行中追加专款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为26.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68%。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8.19%,主要是年度执行中将预留基本工资调标等未定项目的资金列至本科目所致;国防支出17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27%;公共安全支出2.4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7.05%,主要是增加安排戒毒所建设经费以及法院“两庭”建设经费;教育支出4.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1%;科学技术支出60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8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4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34%;节能环保支出13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02%;城乡社区支出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88%;农林水支出1.7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62%;交通运输支出3.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0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8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4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7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69%;住房保障支出1.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45%,主要是基本工资调标带来的住房公积金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98%;债务付息支出69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6.88%,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务还本通过置换债券解决,不再在本科目反映;其他支出1.2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8.65%,主要是年度执行中将预留基本工资调标等未定项目的资金列入具体支出科目。

  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中,支出完成了预算,部分支出科目超出预算,主要是年度执行中省增加基本工资调标补助和区域发展转移支付补助等,以及总预备费等预留安排经费在支出后列入相关支出科目,部分支出项目从其他支出中调整至具体科目所致。

  2.市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1.68亿元,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208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84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15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3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8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997万元。加上上级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2亿元,基金预算总收入执行数3.68亿元,完成预算的90.14%。基金预算收入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影响,土地交易下降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

  2015年市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为3.68亿元,完成预算的90.14%。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3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92万元,其他支出2.29亿元(包含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2亿元)。基金预算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6158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15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2520万元,产权转让收入1368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15万元。加上上年结转5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执行数6737万元,完成预算的225.39%,主要是开展了2012年、201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清缴工作。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数3589万元,完成预算的120.07%,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303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642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9万元,调出资金1225万元。结转下年3148万元。

  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11.15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70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9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82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2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771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收入9.1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执行数20.35亿元,完成预算的115.86%。

  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9.27亿元,完成预算的120.14%,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3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27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71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71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9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1.07亿元。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一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同时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复杂的发展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我市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状况仍未根本转变,经济总量小,大项目不多,缺乏领航经济的旗舰型企业,新的增长点仍然不足;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不强,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较低,在新常态下经济维持中高速增长面临很大的困难和挑战;此外,财政财务管理与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仍有差距,需要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面对,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6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

  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主动适应新常态,着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促开放,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持续增长动力;着力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厉行节约,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深化财税改革,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着力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绩效,防控风险,为宜春五年决战同步小康而努力奋斗!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依据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了2016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2016年市级总预算草案

  2016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339.6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36.5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182.7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61%。其中:增值税52.5亿元,营业税29.58亿元,企业所得税15.21亿元,个人所得税4.36亿元,其他税收81.07亿元。非税收入53.7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其中:专项收入8.47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4.75亿元,罚没收入7.82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78亿元,其他收入1.95亿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中央、省对市、县的税收返还等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去预计上解省财政支出等,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306.15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15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3亿元,国防支出489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33亿元,教育支出80.61亿元,科学技术支出4.38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9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93亿元,节能环保支出3.39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4.06亿元,农林水支出30.37亿元,交通运输支出4.17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12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2亿元,金融支出304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0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1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274万元,预备费3.63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79亿元,其他支出3.78亿元。

  以上是市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审批的同级预算报市后,再汇编2016年市级总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2016年市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3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10.5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2.3%。其中:增值税2.6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55.29%,主要是按统一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营业税2.0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3.24%;企业所得税1.1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2.87%;个人所得税50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2.04%;城市维护建设税75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87%;土地增值税1.1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03%;契税1.6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28%;其他税收700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2.38%。

  非税收入4.6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78%。其中:专项收入998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9亿元,罚没收入1.04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918万元。

  上述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中央、省对市级的税收返还等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县(市、区)预计上解收入,减去预计上解省财政支出和补助县(市、区)支出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26.98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8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42.29%,主要是安排支持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经费,以及上年调整预算中包含基本工资调标等预留经费列入本科目;国防支出1855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0.68%;公共安全支出2.64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26.37%,主要是公安公用经费标准按省要求提高到位;教育支出5.69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51.26%,主要是落实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生均经费提标政策,以及将中央、省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列入相关单位部门预算;科学技术支出7588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30.85%,主要是增加安排创新创业基金,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922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28%,主要是按全口径预算要求增加宜春日报社广告收入收支安排数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0.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14.49%;节能环保支出281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21.78%,主要是新增安排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等;城乡社区支出1.19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3.44%;农林水支出1.99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21.18%;交通运输支出1.45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48.05%,主要是上年通过债券收入安排了明月山机场扩建和320国道改道一次性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711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7.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19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6.9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12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58.27%,主要是增加安排“十二五”气象配套经费,以及国土部门取消征地管理费,原相关支出按规定由同级财政保障;住房保障支出7681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47.22%,主要是上年通过债券收入安排棚户区改造资金;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4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4.63%;预备费6737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112.52%,达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2.5%;债务付息支出7009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42.93%,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务还本通过置换债券解决,不再在本科目反映;其他支出7127万元(包括公车改革预留经费5000万元、民生工程提标扩面资金1000万元等),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72.23%,主要是上年调整预算中包含基本工资调标等预留经费,现已列入具体支出科目。

  2016年市级预算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除中央、省、市有明确政策规定增加预算支出外,一律从严从紧安排;增加的经费安排,突出“四个必保”,即必保个人经费、必保部门正常运转、必保民生工程、必保到期需偿还的政府债务支出;除此之外,重大改革经费统筹安排、据实保障,其他市级政策性支出或研究确定需安排的项目资金需求,根据轻重缓急,视财力量力安排。

  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市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94亿元,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256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83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15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7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83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092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00万元,可安排收入总计4.04亿元。

  2016年市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4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67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39万元,其他支出2.3亿元(包含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439万元,其中:利润收入738万元(企业上缴利润),股利、股息收入840万元(预计罗宾公司360万元、汽运公司48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61万元(委托经营管理资产租金收入)。上年结转3148万元。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587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762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25万元,调出资金30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21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49亿元(其中,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将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共27个月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32亿元编入预算),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80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83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939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04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收入11.07亿元。

  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86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88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3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46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95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86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7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1.42亿元。

  (三)市粮食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2016年重点审核市粮食局部门预算草案。

  市粮食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①收入预算966.6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36.64万元、上年结转230万元。②支出预算966.64万元。按支出项目分:基本支出619.4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1.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7.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9.85万元;项目支出346.3万元,均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直接成本支出0.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3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54.71万元。

  具体收支情况见市粮食局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请审议。

  三、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确保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还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更是财税体制重点改革的落地之年,圆满完成今年财政工作任务意义重大。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戮力改革创新,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杠杆作用,帮扶企业“转方式、降成本”,推动财政经济稳定增长。1.创新财政支持经济方式,设立产业引导基金。以市财政投资公司为平台,从工业、科技、农业、旅游服务业等专项资金入手,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将资金分配从全部无偿转向部分有偿,支持我市有发展前景骨干或创新性企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2.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大力拓展“助贷”周转业务,尝试开展多种类型的业务品种;继续增强市信用担保中心实力,在2015年增加其注册资本金到1.5亿元的基础上,2016年盘活存量再增加1亿元,并积极探索“再担保”体系;继续发挥好“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作用,带动金融资金加大对产业的信贷投入。3.支持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建设。充分发挥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发展基金作用,通过“助贷”、项目扶持和奖补等方式,推动将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建设成为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桥头堡”。4.支持做大做强中心城区。运用财政政策支持区域发展政策落到实处,力推中心城区做强做大。5.扎实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在县(市、区)全面推开综合治税工作,着手做好省、市、县三级综合治税工作的上下衔接。

  (二)多方筹集资金,“去库存、盘存量、保重点”。通过盘存节支、完善融资举措、推行PPP模式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统筹兼顾各项支出,做到“去库存、盘存量、保重点”。1.继续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联合审计部门,对结余资金较多的部门进行重点核查,减少财政资金沉淀,去库存、盘存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积极争取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继续加大力度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创新融资方式,利用应收账款证券化、PP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支持重大项目建设。3.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围绕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认真研究,精心谋划,拿出一批有稳定现金流的成熟项目开展PPP模式试点,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缓解政府建设资金压力。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全力落实省、市各项民生工程,扎实推进“十类民生项目”建设,支持农业、扶贫、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社保、住房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同时要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障民生关系,严控提标增幅,增强民生保障的可持续性;保障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和公车改革实施,全力支持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项目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三)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财税各项改革。1.全面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市本级着手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并在年度预算安排上与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相衔接。2.全面落实全口径预算。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深化全口径预算编制,加强“四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拓深精度和广度;将部门(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各项支出;进一步加大各预算间统筹力度。3.打造“阳光财政、透明预算”。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和范围,将政府预决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由财政部门全面向社会公开。4.严格政府债务管理,着力“防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将政府存量债务付息纳入年初预算,根据批准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科学设置预警指标,评估债务风险状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政府债务风险较高的地方,要制定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切实防范债务风险。5.建立完善市级项目库,强化重大项目储备。6.密切关注、跟进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进程。按统一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四)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绩效。1.完善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出台《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基本办法》,并配套出台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机关运转、岗位利益冲突风险等一系列内部控制专项办法。2.强化预算绩效管理。2016年,继续全面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选择部分数额较大,影响较广的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同时,对2016年纳入市人大重点审查部门,开展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试点。3.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为目标,加大与税务、审计、监察以及政法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继续在内部监督、“三公”经费、会计信息质量、民生资金和重点专项资金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成果共享与运用,切实规范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面临的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市财政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和监督下,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积极作为,奋勇争先,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宜春五年决战同步小康而努力奋斗!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打印本页】【我要纠错】【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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