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及江西省发改委、住建厅《关于全面实施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赣发改收费[2014]464号)改革要求,依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我局拟于2017年6月下旬召开宜春中心城区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 届时将商请有关单位、委托消费者协会推荐确定听证会参加人25名(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利益相关方及主管部门代表、专家学者等)参加听证会;要求参加旁听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于2017年6月10日前到市物价局价格调控科报名(联系电话:0795-3586621,联系人:李 峥),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10名列席听证会;邀请5家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特此公告 宜春市物价局 2017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