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稿时间:2017年2月20日 旅游形象口号是一个地方旅游品牌得以传播的名片和声音。为汇集社会智慧,扩大全市旅游宣传,打造宜春旅游的靓丽名片,宜春市旅发委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20日止,面向全球征集宜春旅游形象口号,奖励标准设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入围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宜春旅游形象口号征集要求如下:要充分反映宜春旅游资源的特色和独特的文化内涵;具有较强感染力、吸引力和亲和力,具有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文字精练,富于美感;语言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一般不超过12个字,适合用于旅游广告宣传;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本人没有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能与其他地区的旅游形象宣传广告相同或者雷同。每件应征作品须附创作理念和文字含义等相关阐述,每位投稿人作品不超过5篇。本次征集只接受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568141773@qq.com),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宜春市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作品征集截止后,宜春市旅发委将组织专家评委会,对征集到的旅游形象宣传口号进行初评;经专家评委会初评的作品将在宜春多胜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投票,公开投票后,再次组织专家进行终评,评出采用奖1名,入围奖10名,对获奖者给予重奖,并颁发荣誉证书。(记者黄永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