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熊国清同志为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隆清同志为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首席行政复议员(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况日阳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聂琳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韩国栋、夏剑辉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赖晓明同志为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易增奇同志为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雷斌同志为市粮食局副调研员;
熊小妹同志为市统计局副局长;
胡玉萍同志为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一年);
涂福军同志为市统计局调研员;
熊灯华同志为市司法局调研员;
刘斌如同志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调研员;
范雨维同志为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建军同志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
胡旭红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黄思贵同志为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欧阳建军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吴先锋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
李林根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国智同志挂任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
邬宇、曾令芳同志为市公路管理局副调研员;
蔡广伟同志为市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程斌同志为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易志红同志为市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小平同志为宜春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继、唐慧骅同志为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免去:
丁香根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况日阳同志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熊小妹同志的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涂福军同志的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熊灯华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吴先锋同志的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廖肖娅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职务。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