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9:30,市政府新闻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联合举办2018年宜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媒体通气会。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赵美琳通报了有关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科科长陈斌、特种设备安全科副科长杨诚、市特检中心副主任孙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赵美琳:各位记者朋友:
根据《宜春市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从今年3月开始,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行动。截止目前,第一阶段“扫雷”行动已基本完成,已进入第二阶段“清零” 行动阶段。现将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通报如下:
一、整治基本情况
(一)整治重点
我市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第一阶段整治重点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和全面梳理建立档案工作。第二阶段是集中整治,隐患清零。
(二)整治任务和内容
第一阶段整治主要是宣传发动,发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隐患台帐,明确整改责任、时限、人员、资金。第二阶段主要是全面隐患清零,对重大隐患监管部门要跟踪督导,检查。全面加强风险管控。督促企业制定风险分级的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
(三)整治成果
通过检查、督查全市共发现隐患 1334条,己整改1246条,制定整改计划88条,立案查处 3 家企业。目前,对10家企业进行了处罚,罚款总金额17.5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层面
各县市区政府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把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 )企业层面
一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侥幸性心里强。有的企业未能定期进行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应急预案流于形式。有的企业凭借经验来管理特种设备,对低压低温的承压设备和低空低速的机电设备,疏于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
二是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思想上不够重视,安全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构成一定的安全风险。
三是使用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有的缺乏对职工的安全教育的培训和岗前操作培训,尤其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安全管理的知识及有关法律了解不足。
(三)部门监管层面
由于特种设备安全涉及面广、涉及行业多,所以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需要相关部门广泛参与,相互配合,进一步完善联动,协作机制。
(四)事故防控方面
要依托政府应急救援平台或者公安消防“119”应急救援平台尽快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和平台。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开展隐患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标准化创建工作,强化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全力做好重要时期和重大节假日期间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
二要以“铁的手腕”整治隐患。对“扫雷”行动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以及对检验技术机构在定期检验过程发现的隐患,要以“铁的手腕”整治,督促使用单位整改,消除隐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三是要及时开展层级督查。为扎实推进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对各地的督导检查工作。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地整治行动同步向纵深开展。
四加强宣传教育。以“安全生产月” 活动为载体,开展《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律法规意识,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努力形成企业安全工作自我约束机制,让企业主动扛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谢谢大家!
记者提问: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行动以来,有哪些措施及成效?
陈斌: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十大整治行动之一,我们市场监管局按照《宜春市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稳步推进。具体来讲,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的开展: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要有前瞻性、预见性,不能变成马后炮,不能等出了事故才去总结经验教训,才去抓整改落实。我们开展的整治行动紧密结合当前安全工作的的薄弱环节, 力争做到有的放矢, 力争把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市出动检查人员 2675人次,检查企业671家,设备2016台套。全市共排查1334个隐患, 整改到位1246个。
二是推动协调地方政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属地领导责任。积极协调,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党政同责”,建立特种设备工作协调机制,依靠政府力量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加快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机构建设。行动开始以来,己下发了安全督办函2件。
三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成立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以兰亚青副市长为第一主任,市场监管局局长柳忠文为主任,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局、房管局等14个单位为委员会成员单位。坚持两个“闭环”(隐患后处理、日常工作)管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全市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规范事故信息报送及调查处理程序。
四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截止2018年6月5日,全市, 1462 家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消除隐患1246个。引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创建,规范特种设备管理使用行为,让企业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设备依法按期检验;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记者提问:电梯安全涉及民生保障,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请问乘坐电梯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孙军:电梯乘客在使用电梯时应当遵守下列行为守则
(一)阅读电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注意警示标志,文明乘梯,不做危及电梯运行安全的行为;
(二)禁止使用明示停用的电梯;
(三)严禁撞击或者强行开启电梯层门、轿门;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五)遇有电梯运行不正常时,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六)遇有电梯困人故障时,及时通过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或者电话通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服从有关工作人员指挥,积极配合救援,不采取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行为;
(七)不乘用超过额定载荷的电梯;
(八)不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出入口逆行、嬉戏打闹、滞留;
(九)学龄前儿童乘梯,应当有成年人陪护;
(十)严禁拆除、毁坏电梯的部件或者标志、标识。
记者提问:新闻媒体曾曝光过,经常出现了媒体的报道,煤气罐爆炸事故。作为普通老百姓,如何注意使用安全,市管部门应做好哪些工作?
杨诚:1、首先,应纠正一个口误,液化气罐的种类较多,我们通常所说的是液化石油气,其来源是石油制造企业生产主导石油产品的副产品。
2、新的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自制造厂出厂之日起,有效期为4年,超过4年的钢瓶不能使用。应当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
3、灌满气的气瓶拿回家后,首先要用肥皂水或发泡剂喷涂在瓶阀口和手轮螺杆之间,查看是否有漏,没有漏,再连接到液化石油气钢瓶上。
4、液化气钢瓶接上灶具后,要对灶具和皮管的接口处以及减压阀连接处用肥皂水检漏。
作为市场监管部门,主要做好以下两点工作:
1、加强对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充装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2、禁止充装单位充装超期或报废的不合格液化石油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