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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江西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
更新时间: 18-04-06 字体:【  

扭转“唯分数论”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江西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解读

  4月3日,省教育厅发布《江西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引起广泛关注。与现行的中考制度相比,此次改革最大的变化在哪?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在招生录取中发挥作用?全部科目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会不会增加学生负担?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相关人士。

  意见明确,此次改革的目标为通过试点探索和逐步推进,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省教育厅副厅长刘菊娇认为,改革对初中学生评价、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考试方式是最大变化。改革评价,将原来着重关注学生学科考试成绩改变为全面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方式,将原来以中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的单一录取方式改变为基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方式;改革考试方式,将原来一次性集中统一中考改变为随学随考随清,探索“8+N”招生录取计分科目。

  引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被认为是推动扭转“唯分数论”的有效途径。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何少加表示,综合素质评价将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高中阶段招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依据,就是要求教育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在招生录取时,要选择部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依据之一;参考,就是在招生录取时,将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为录取的参考因素。“综合素质评价强调写实记录、整理公示、导入系统、形成档案四个环节,使评价内容可考察、可分析、可监督,是确保材料真实可信的关键。”何少加说。

  对于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所设定的全部科目都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有人认为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对此,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处长黄建有不同看法:“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一方面,与高考改革相衔接、相协调,因为高考改革同样把转变考试分数作为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另一方面,中招学校很大一部分是普通高中,依然是基础教育,需要强调全面性、基础性。”

  改革后,教师怎样教、学生如何学、家长怎么配合?省教育厅教研室主任杜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教师而言,要转变教学理念,从“以知识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培养学生学科核心素养;要转变教学方法,推行以学生为主、以开展活动为主的教学方法;要改变教学工作,让学科教学与综合素质评价并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学生,要从被动学、题海战术等转变为主动学、做中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学习方式,开展探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和团队合作学习,在学习过程中提高学科素养、培养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学生家长要在树立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全面发展、终身学习等科学教育理念的基础上,注重参与孩子综合素质评价,鼓励孩子参加各种综合实践活动。

 
信息来源: 江西政府网 【打印本页】【纠错留言】【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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