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年报由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bet36官网手机版(http://www.ykzxxx.com)全文公开。
一、概述
2012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继续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精心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为加强领导,市政府调整了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各级公开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相应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职人员具体抓,全市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等环节。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提供、存档等环节,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三是健全完善配套工作制度。2012年,按照国家、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规定、新要求,我市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2012年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12〕108号)等文件。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继续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了26场业务培训班,2856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由市政府办、监察局和保密局等单位联手,采取例会调度、跟踪督促、上门检查、年终考评等方式,经常性地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及时通报政务工作落实情况,对不及时公开、不规范公开、不全面公开等问题,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直接将督办通知单寄送到单位主要负责人,责成限期整改到位。
(二)狠抓落实,认真做好八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原则、内容、形式和步骤、以及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职责范围。预算公开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告、新闻媒体、档案馆等形式为主。每年预决算报告及草案均在我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局网上同时进行了公开。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依托“中国宜春”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包括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以及保障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等信息。保障房的房源信息,待分配对象信息,退出的原保障对象信息也都可在网上查询。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在市卫生局网站增设“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各类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简报等信息。二是公开了开展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农药兽药残留、畜禽屠宰、调味品、餐具、食品包装材料等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动态,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和监管成效。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环境核查与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审核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梳理行政权力,规范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全面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等信息。二是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时准确发布环境监测信息。每日公布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定期公布全市主要河流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监测信息。
5.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宜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专栏等及时公布宜春市各级单位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采购办事流程、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公告及更改事项、邀标资格预审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目前,全市共发布招投标信息7351条。
6.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了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二是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三是加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依据《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江西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等规定,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结案批复、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四是加强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事故单位名单。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在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补偿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地发布征地拆迁信息,内容包括房屋征收告知书、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告知书、房屋征收补偿机构选定情况告知书等信息。
8.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公开了成品油价格、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价格、电力销售价格、管道燃气价格等重要商品价格信息。主动公开国家、省及市本级核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范围及其内容的调整或取消,都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做好了价格举报电话12358的公开及市民热线反应的工作,由物价价格监督检查局受理、反馈、快速办结,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价格听证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度。2012年7月我市召开宜春中心城区管输天然气调价听证会,会前严格按照规定将听证信息,包括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等信息在定价机关作出定价决定后也向社会公开。
(三)加大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
1.持续推进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一是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在“中国宜春”网站开辟了“宜春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专题”,及时发布本地区政府重大项目工作专报及建设情况。二是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将全市121个部门单位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部在“中国宜春”网上进行公开,及时修订、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简化收费程序。主动公布了市直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其中市级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23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79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74项。
2.继续推进政府政策制定过程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一是推进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公开,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宜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按照依法、科学、民主的原则,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重大决策事项都经过了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例如:在作出恢复宜春一中、宜春中心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宜春中心城区管输天然气价格调整等重大决策时,都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反复论证,广泛征求行政管理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包括书面、互联网、座谈会等各种方式。二是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重点公开住房保障、促进就业、城市建设、教育发展、医疗保障、食品安全、养老保障、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如《宜春中心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宜春市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宜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都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了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
(四)注重平台建设,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坚持把“中国·宜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和升级,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公开内容。自开通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以来,各地各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达7.27万条,开设各类栏目2265个,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累计开辟各类宣传和服务专题35个。二是不断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建设,完成了信息综合检索系统建设,实现了与省级平台的无缝对接。截止2012年底全市共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7.69万条,其中项目信息4.37万条,信用信息3.32万条。三是增设政民良性互动平台。因地制宜,别具匠心,在政府网站上相继增设了“在线访谈”、“政民互动处置系统”、“市长热线12345”等互动栏目,截止目前,共举办“在线访谈”34期,先后邀请29名市领导、27名县(市)政府领导和39名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做客访谈,回答网友提问2000余个,最高在线人数多达2万余人,栏目访问量达1000万余人次;“政民互动处置系统”收到市民咨询、投拆和建议信件1.9万件,其中答复1.83万件,回复率达96.2%,收到各类感谢信300余封,成为我市推进政务公开、了解社情民意、促进为民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四是坚持多渠道公开,各地各部门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如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开通了“平安宜春”、“宜春多胜游”官方政务微博;丰城市、上高县分别以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国家试点、省级试点单位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平台的调整、升级和改造。加强了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载体建设,进一步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询点和受理点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65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市本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24条,县(市、区)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226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据统计,2012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650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467.76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
我市各级各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和大楼进出口等共计877个公共信息查阅点,包括198个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各公共信息查阅点累计汇集全市各地、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34681条。全年各公共信息查阅点共接待公众8553人次,借阅文件7936份。各县(市、区)政府公报公开政府相关文件1322件。
3.新闻发布会
2012年,全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针对媒体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共组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11次,其中包括经过精心策划的“宜春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计划新闻发布会”、 “全市统一战线“百企联校,同心助学”活动新闻发布会”、“江西省第三届花卉园艺博览交易会新闻发布会”等重大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全年累计通过新闻发布会布信息16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12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6件,市级单位收到4件,县(市、区)政府受理82件。其中网上申请52件,占60.47%,信函、传真申请等其他形式的申请占39.53%。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财政收支、公共预算、房屋动拆迁许可证及补偿安置标准、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及许可证发放、交通管理等方面。
(二)受理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进行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80件,占93.02%;部分公开4件,占4.6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占2.33%。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市没有出现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本市共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已依法办结。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2013年将继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推进落后地区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衡发展。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切实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宜春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温琪琳 联系电话:0795-3268234 填报日期: 2013年2月 19日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2年度数
|
同比增减(%)
|
一、主动公开数量
|
条
|
98650
|
54.18
|
(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数
|
条
|
89638
|
40.10
|
(二)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1322
|
净增长1322
|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1
|
-31.25
|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
件
|
86
|
177.42
|
(一)依申请方式
|
|
|
|
1、当面申请
|
件
|
10
|
净增长10
|
2、网络申请数
|
件
|
52
|
73.33
|
3、信函申请数
|
件
|
21
|
2000
|
4、传真申请数
|
件
|
3
|
净增长3
|
(二)依申请受理数
|
件
|
86
|
177.42
|
其中:办结数
|
件
|
86
|
177.42
|
到期未办结数
|
件
|
0
|
0
|
(三)依申请答复数
|
件
|
86
|
177.42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0
|
158.06
|
2.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净增长4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
件
|
0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0
|
其它原因
|
件
|
0
|
0
|
4.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
件
|
0
|
0
|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2
|
净增长2
|
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净增长1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净增长1
|
2.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行政复议决定数
|
件
|
0
|
0
|
四、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0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0
|
2.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等行政诉讼裁定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