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bet36官网手机版(http://www.ykzxxx.com)全文公开。
一、概述
2015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全市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长抓不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继续推进政府网站建设。把 “中国·宜春” 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整合信息资源,积极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全市各地、各部门广泛设置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网上办事、答疑释惑、资源共享等栏目,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2015年,宜春政府网共发布信息15268条,共举办在线访谈7期,开展了1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会直播,政民互动处置系统共处置有效信件2158封,处理率达96.7%。
2.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舆情回应工作。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我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均开展了相应解读工作,明确了重要政策解读范围和程序。各部门通过本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新闻媒体、电视专题、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进一步扩大解读途径、拓展解读形式。具体举措如下:继续优化“在线访谈”栏目。通过邀请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网络问政,对当前热点舆情,政策措施进行在线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从开办至今共举办72期“在线访谈”,回答网友2160余条在线提问;及时回应处理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群众问答,截止目前共接受并及时处理民众问答2.8万多条;2015年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针对媒体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共组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和记者见面会共205场;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渠道,积极运用 “宜春发布”官方微博发布权威信息。目前,已有60万多名微博网友关注该微博,发布微博16028条。
3.加强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创新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同时,结合我市制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发布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年度报告、受理举报、责任追究、监督保障等工作,形成了长效化管理。各地、各部门明确责任机构,加强力量配备,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顺利推进。二是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信息公开队伍整体素质。2015年,我市各地各部门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8次,举办信息公开培训12次,接受培训人员达2139人次。通过会议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相关人员的信息公开能力、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扎实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坚持精简下放、注重实效原则,市政府先后在第32次、第38次、第41次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市本级行政审批权力目录清单》、《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市政府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晒出上述清单。2015年我市依法公布权责事项2425项,精简整合率为60.9%,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在宜春政府网公开公布实施,便于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升级改造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宜春政务服务网,同时将权责清单和便民服务责任清单汇编成书籍,印发给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使权责清单更加阳光。二是及时公开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上级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市先后分6个批次衔接落实,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99项,其中取消88项、承接255项、合并4项、调整3项、下放14项、改为后置审批35项,并将结果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三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我市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不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持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一是做好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涉密部门除外)。我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告、新闻媒体、档案馆等形式,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做出说明。二是做好细化预决算公开。市本级和辖区内10个县(市区)均按要求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政府预算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公开部门基本支出。三是推进“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财政部门公开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汇总和分项数据,各部门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也在各级政府和部门网站对外公开。四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2015年我市审批发布采购信息公告3149条,依托宜春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全面公开采购项目信息。
3.完善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提高政府资源配置的透明度。一是做好保障性住房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宜春市住房保障网,专门用于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信息。通过宜春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宜春市房地产管理局门户网站、宜春房地产信息网等多个途径公开有关信息,对住房保障政策法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和配租配售情况等信息,予以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2015年,全市公开292宗征地信息,其中市本级24宗,县(市、区)268宗。我市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有关要求,督促各地按照要求,自2015年4月1日起,将经依法批准的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等相关信息都陆续在专栏网页上予以了公开,自觉接受被征地农民和社会的监督。三是全面做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公开,实行“阳光征收”。 我市国土局网站及各县(市、区)国土局网站首页均建立了“征地信息专栏”,主要是公布了用地项目面积、位置、批文号、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等内容。
4.加强重大项目信息公开,方便公众监管。通过宜春政府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项目招标投标信息,以及发布施工管理、质量安全检查及工程竣工验收信息,并通过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网行政许可专栏,发布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2015年共发布政府投资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工程设计等)招标公告104条,办理施工许可18宗,总建筑面积26.65万平方米,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及竣工验收备案6宗,总建筑面积11.26万平方米。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强化信息服务功能。一是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采用传统和新时代“互联网+”新手段相结合,即传统的纸质公开资料和现代新手段LED广播屏,查询电话、QQ群、手机短信、智能APP软件、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准确高效地公开信息并提供查询服务。经办机构日接待查询人次近千人次,全市900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终端直接连接医保信息中心数据库查询药品诊疗和支付目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达77.91万人,目前全市离退休人员有22.1万人,人均月养老金1772.13元,支付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全市参加工伤保险47.21万人,工伤费用100%按时发放;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6.52万人,生育医疗费用均有上涨。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我市通过散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有关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并通过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定期公示失业保险运行情况,公开失业保险参保、征缴和支付基本信息和数据。三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依托宜春教育网、宜春教育政务微博等平台向社会公告了小升初学区范围和入学条件1次、初升高政策和考试时间安排各1次、开发了“宜春市中考成绩及录取查询”平台1个。四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在宜春卫生和计划委员会网建立了医院优化服务的内容、措施、流程、受理投诉电话及医疗服务价格等便民信息。利用LED屏、触摸屏、公示栏公开医院概况、工作制度、科室职责、监督投诉、办事指南等版块,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根据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制定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6. 加大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调研工作,结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重点研究我市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做好了市属直接监管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大了企业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改革重组等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作用,与市属企业门户网站实现信息共享,开设企业动态栏目,丰富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内容。
7. 深化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一是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我市通过环保局网站、《省环监局信息月刊》等媒体公开政策法规,环境监察、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环境保护局网站还对热点环境问题、环境事件、环境政策法规等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环境信息,方便公众网上查询。二是进一步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宜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每日公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实时数据,每月及时更新公布区域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月报,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每季度公布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季报,每年公布上一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三是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重点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和整治查处情况。2015 年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5件,共处罚73.4万元,发布各类信息23篇。宜春市环保局2015年在全市开展了环保大检查,共检查工业企业1088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0起,罚款162.2048万元,责令整改企业118家,停业关闭企业36家,停产整治企业40家。依据新环保法查处案件17起,包括实施查封、扣押案3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件。四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为保护群众环境权益,对每一个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报告表项目及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分受理、审批、批复三个阶段在宜春市环保网公布,及时将建设项目的环评情况及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告知广大群众。2015年共公开192项环境影响评价和123项环保验收信息。
8. 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2015年年初制定年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案,重点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食品药品监管整体工作之中。以政府网站为主要渠道,及时予以公开,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今年围绕食品安全法宣传、小药店小诊所药品专项整治、春秋两季护校行动等工作,在《宜春日报》、《赣西晚报》、宜春政府网及省市政府网站、刊物上及时向社会发布最新法规政策信息、工作动态、打假治劣情况,适时介绍食品药品监管的有关政策;发布“四品一械”质量安全预警信息,解答公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2015年我市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1条食品药品监管政策信息公告,336批次合格及不合格食品,31种假冒保健食品。
9. 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情况,保证民众的知情权。通过宜春日报、宜春民政网向群众公开社会团体登记、变更、注销、评估、年检、查处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公开管理办法,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2015年我市登记社团89个,变更4个,年检156个,注销0个,评估0个,查处0个;全市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55个,变更2个,年检86个,注销0个、评估0个,查处0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92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市本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515条,占总数的43.1%;县(市、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406条,占总数的56.9%。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主要有:
(1)互联网。据统计,2015年我市各级各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921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687.56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我市各级各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和大楼进出口等共有877个公共信息查阅点,包括198个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各公共信息查阅点累计汇集全市各地、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438169条。全年各公共信息查阅点共接待公众11162人次,借阅文件8526份。
(3)新闻发布会。2015年,全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针对媒体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共组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和记者见面会共205场。
(4)政务微博。政府信息公开步入“微时代”,我市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渠道,积极运用 “宜春发布”官方微博发布权威信息。以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等形式,动态公布最新统计信息,及时发布重大政策、民生信息,重点发布我市最新新闻信息和各类新鲜实用的生活资讯,通过微博平台架设沟通桥梁,广纳民意助力文明幸福宜春建设。目前,已有60万多名微博网友关注该微博,发布微博16028条。
(5)手机网站。通过微信扫描、手机APP商店搜索等方式免费下载安装“中国宜春”手机APP客户端,方便广大网友随时获取宜春相关政务信息及办事服务信息。全年发布信息15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2015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5件,市级单位收到162件,县(市、区)政府收到23件。其中网上申请67件,占36.2%;信函、传真申请等其他形式的申请118件,占63.8%。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环境污染治理、交通管理、房屋动拆迁许可证及补偿安置标准、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及许可证发放等方面。
(二)受理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目前,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市没有出现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全市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1件,复议裁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5件,“被依法纠错”的5件,“其他情形”的1件。未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以及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责任意识不强,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工作不主动,不积极,且缺乏内部协作,工作效率不高;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市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具体措施: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各大媒介,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让广大群众及时方便了解并熟知政府各项与民息息相关的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各成员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推进少数落后地区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