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60000201806160013 | 投诉人反映:瑞州街道瑞鹏陶瓷厂偷排废水,生产时的气味很难闻,粉尘也很大。周边村庄的老百姓深受其害。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瑞州街道 | 水,大气 | 经核实,由于高安市委、市政府作出城区及新世纪工业园区陶瓷企业退出关闭的决策,由高安市环保局和属地瑞州街办通知,瑞鹏陶瓷(租赁企业新鹏陶瓷)从2018年1月27日起至今处于停产关闭状态。查阅《赣西高安市瑞阳供电所电费通知单》,瑞鹏陶瓷(租赁企业新鹏陶瓷)自2018年2月15日始无用电记录;《高安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变更用电申请表》新容量为0KW。目前,该企业正在按照高安市政府工作布置进行消除停产后的环境安全隐患工作。 | 不属实 | 无 | 无 |
2 | D360000201806160023 |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武东村凤石组内的中源采石场和新型采石场粉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中源采石场废水直排入村民的井内,污染了饮用水,还毁坏了村民的房屋及农田。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 大气,水,噪音 | 1.经查,该两家采石场采矿作业面存在破坏植被、裸露山体的现象,在爆破和碎石过程中有粉尘产生,未建设冲洗平台导致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扬尘,2018年6月9日,袁州区环保局已责令中源采石场限期整改,责令新型采石场停产整改。6月19日现场检查时,两家采石场已对传输带进行密封并安装了喷淋设施,破碎工序建设了隔音室,有效减少了噪音及粉尘污染。同时,对场区内裸土进行了覆盖和复绿。中源采石场开采区配备了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并配备了洒水车对场区及进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但目前两家采石场仍还未完全整改到位,整改中仍会造成部分扬尘污染。2.经核查,中源采石场在生产过程中基本不产生废水,举报人描述的废水主要是地表水在流经矿区地面后因尘土渗入变浑浊的水,目前矿区已建设排水沟和沉淀池,将地表水和地下水导流至排水沟经过沉淀池沉淀,排至公路旁边的小溪里,小溪流未流向水井方向。且投诉人反映的水井实为中源采石场为解决村民饮水问题而建设的两口水井,两口水井井沿高于地面且加盖有井盖,现场检查未发现采石场废水排入水井现象。中源采石场距居民区700米左右(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及国家安监总局39号令规定,采石场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为300米),对居民房屋安全影响很小,采石场周边没有农田,投诉人所指农田为因洪水砂石问题导致的废田,约0.6亩,该地块在2014年因中源采石场修路,已与该地承包经营户签订租用协议,该地承包经营户已领取了补偿款,不存在毁坏村民房屋及农田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袁州区环保局已于2018年6月9日对中源采石场和新型采石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中源采石场在2018年9月9日前按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处以行政罚款十万元处罚;责令新型采石场停产整改,在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处以行政罚款二十万元处罚。 | 无 |
3 | D360000201806160028 |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前白源村,养猪场(老板是柴方东)造成严重空气污染。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 水 | 经核查,该养猪场为袁州区畜牧水产局备案可养区猪场。养猪场建有700立方米的沼气池、800立方米的氧化塘、抽水机组1组、干湿分离机1台、抽渣机组1组、1000米长的雨污分流管道。氧化塘内废水全部用于农业种植。现场检查时,在养猪场附近确实能闻到养猪场散发出来的异味。附近居民区距离养猪场1000米以上,在居民区闻不到猪场散发的异味,不会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立案处罚。袁州区彬江镇政府、袁州区环保局对该养猪场下达了整改清单,要求该猪场按照相关要求7月底前完成整改:1.尽快完成新氧化塘建设并投入使用;2.及时清理压缩干粪,定时清洗猪栏,减少异味散发;3.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4.尽快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同时,袁州区环保局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拟对该养猪场处以两万元行政罚款。 | 无 |
4 | D360000201806160036 |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袁州区渥江镇信和村王家三组后面500米有一养猪场未拆,味道难闻,废水直排农田。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 水 | 经核查,被举报养猪场为大兴养猪场,占地面积约2000平米,目前存栏约160头母猪。该养猪场废水经过雨污分离、沼气池、氧化塘处理设施处理后,抽到附近油茶山上用于农业种植,养猪场附近没有农田,但存在部分废水流入附近水塘的现象,养猪场附近能闻到难闻的异味。 | 部分属实 | 关停退养。由于该猪场在宜万同城快速通道征地红线范围内,袁州区渥江镇政府决定于6月底对该养猪场进行关停。 | 无 |
5 | D360000201806160046 | 投诉人反映:位于宜春市高安市独城镇杉林村的方品化工厂晚上偷偷生产,气味刺鼻。生产污水排入池塘里,污染地下水,影响居民生活用水。之前向高安市环保局反映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 大气,水 | 1.2018年4月9日,高安市环保局曾接到群众投诉反映该企业生产时味道十分难闻,高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该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简陋,与环评和审批要求有一定的差距。针对该公司存在问题,高安市环保局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按环评要求进行整治。为防止该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在2018年4月28日对该公司采取了断电措施,对用电设施的配电箱加贴了封条。但因投诉人为匿名投诉,无法将处理意见反馈;因此,投诉人称之前向高安市环保局反映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情况不属实。2.6月17日,调查人员再次到该企业现场进行调查。经检查高安市环保局2018年4月28日查封的用电设备配电箱封条完好,该企业正在进行停产整治,无生产废水外排。但6月初因暴雨将泥土冲上厂里的道路,为清洁环境,该公司对道路用水冲洗,冲洗废水流入废水收集池,造成收集池内的废水溢出,流入附近的池塘。经监测,该池塘水样PH值、COD、氨氮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标准。3.针对该企业生产废水污染地下水,影响居民生活用水的问题,调查人员对该企业法人代表胡竹林进行了调查询问,并要求公司提供了相关文件、证照;同时向鹿江行政村支部书记沈志龙取证:杉林村有75户居民330人,该村全部使用江西八景煤矿杉林矿的自来水,全村无自备压水井,有一口老井,作为洗衣洗菜用水。经监测,该老井水样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标准,适用于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要求。4.因该企业自2018年4月10日以来,一直在停产整治中,无生产废气产生,故对投诉人反映的江西方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晚上偷偷生产,气味刺鼻的问题,无法核实。经独城镇安监站长,杉林网格管理员证实:江西方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停产整治期间,没有擅自生产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停产整改,立案处罚。高安市环保局已于2018年4月10日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实行停产整改,按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审批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待整改到位经高安市环保局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2018年 6月 19日对其生产废水造成附近池塘水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高环罚告字〔2018〕27号),处以了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 无 |
6 | D360000201806160047 |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武东村凤石组,三个采石场(龙王庙采石场、东源采石场、新型采石场),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噪音扰民、粉尘污染、爆破石头掉落至居民区,曾向镇政府反映过,没有答复,未解决问题。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 噪音,大气 | 经查,该三家采石场采矿作业面存在破坏植被、裸露山体的现象,在爆破和碎石过程中有粉尘产生,未建设冲洗平台导致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扬尘,2018年6月9日,袁州区环保局已责令龙王庙采石场、中源采石场限期整改,责令新型采石场停产整改。新型采石场距离居民区500米左右,龙王庙采石场和中源采石场距离居民区700米左右,采石场生产及爆破噪音对居民影响较小,爆破石头不会掉落到居民区。6月19日现场检查时,三家采石场已对传输带进行密封并安装了喷淋设施,破碎工序建设了隔音室,有效减少了噪音及粉尘污染。同时,龙王庙采石场、中源采石场开采区配备了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并配备了洒水车对场区及进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但目前三家采石场仍还未完全整改到位,整改中仍会造成部分扬尘污染。 | 部分属实 | 袁州区环保局已于2018年6月9日对三家采石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龙王庙采石场、中源采石场在2018年9月9日前按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处以行政罚款十万元处罚;责令新型采石场停产整改,在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处以行政罚款二十万元处罚。 | 无 |
7 | X360000201806160005 | 丰城市现有砖瓦厂六七十家(荣塘镇塔埠喻家村砖厂、湖塘镇廖家村砖厂、杜市镇兰溪村宏胜砖厂等),依然使用粘土做砖,挖山取土,严重破坏植被和山林,烧砖燃煤废气污染严重。 |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 生态,大气,水 | 1.经查,丰城市原有砖瓦窑厂206家。2017年,丰城市开展了粘土砖瓦厂专项整治,淘汰了落后轮窑作业方式的砖瓦厂166家,保留轨道窑作业方式的砖瓦厂40家。2017年10月份,该40家砖瓦厂主动向丰城市粘土砖瓦厂专项整治办提出了整改申请报告,但因整改期限(2017年11月14日-2018年5月14日)已到,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现在这40家砖瓦厂均已停产整改,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2.经查,荣塘镇无塔埠喻家村砖厂。荣塘镇现存砖厂为丰城市荣塘镇芳圣环保砖厂。该砖厂未办理环评相关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该厂使用的是煤矸石或页岩作为主要原料,掺入少量粘土为生产工艺生产烧结砖,该厂使用粘土取自砖厂内的工业建设用地,2017年7月该厂向丰城市国土资源局缴纳了37万元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该厂已购置脱硫除尘设施且安装到位。由于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对其进行废气检测,暂时无法界定改砖厂排放废气是否超标。3.经查,湖塘镇廖家村砖厂现更名为丰城市鑫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砖厂所占土地类型为村庄荒地,不存在占用林地的问题,该砖厂生产的烧结砖是以煤矸石、页岩作为原料,两种原料经过破碎后通过一定比例混合,不加入任何粘土直接挤压成型,再通过烧制成为成品砖,因此不存在挖山取土、破坏植被、用粘土做砖的情况。该砖厂采用移动隧道窑的烧结砖工艺系统,砖坯烧成采用全内燃焙烧工艺,热源来自砖坯内的煤矸石及成孔材料,不使用燃煤,因现场调查时该砖厂处于停产状态,无法检测其废气排放指标;通过调阅丰城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报告单(丰环监字(2017)第C63-7号),监测结果显示NOX、SO2、烟尘为达标排放。4.经查,杜市镇兰溪村宏胜砖厂全称为丰城市杜市镇宏胜新型建筑材料厂,该厂因存在原料堆放不当、脱硫除尘设备边安装边生产、未办理环评相关审批手续等问题,2018年5月8日杜市镇政府已对该厂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该砖厂立即停产整改,将原料堆放在室内,办理环评相关审批手续,未整改到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该厂生产原材料为煤矸石、页岩、粘土,其中该砖厂所用的粘土来自秀市镇龙山村卢徐湾组,由该厂提供装载机帮该村小组平整场地,该场地为村小组的荒山,平整后用于新建村民娱乐健身场地,平整场地后多余的粘土归该砖厂使用。举报反映该厂使用粘土制砖情况属实。因该厂正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无法检测其废气排放指标。 | 部分属实 | 1.针对丰城市荣塘镇芳圣环保砖厂使用粘土做砖的问题,荣塘镇政府已责成该厂立即停止使用粘土做砖;针对废气污染问题,待其恢复生产后进行检测,如果超标,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丰城市环保局对其无环评审批手续问题立案查处并进入处罚程序。2.针对丰城市鑫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废气污染问题,待其恢复生产后进行检测,如果超标,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3.针对丰城市杜市镇宏胜新型建筑材料厂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丰城市杜市镇政府已责令该砖厂停产整改,办理环评手续;原料要室内堆放;不得使用粘土制砖。丰城市环保局对其无环评审批手续问题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4万元整。4.要求丰城市其他37家整改类砖瓦厂严格按照《丰城市整改类非法砖瓦厂整改工作方案》(丰府办发〔2017〕104号)文件要求,加快整改进度,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 无 |
8 | X360000201806160014 | 万载县工业园内的江西盛典科技有限公司无相关废料废水等有毒废物回收处理资质,不具备生产条件,大量偷排有毒生产废水,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 | 水 | 经查,该公司于2017年12月取得《江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赣环危废临证字(2017)30号),具备收集、贮存、利用含碘废液和含碘废盐条件和能力。但该项目生产经营目前尚未启动,现在仍是使用原材料粗碘加工生产无机碘系列产品,粗碘含碘量在80%左右。该公司污水处理采用调节反应+反渗透工艺,生产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在线监控设施实时监控达标排入工业园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没有发现企业废水未经处理大量偷排现象。万载县环境监测站的取样监测数据表明,该企业废水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经现场检查,江西盛典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主要是光氧催化设备吸收塔,但车间工艺废气处理收集系统不完善,收集不充分,部分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存在少量异味。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万载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万环责改字〔2018〕71号),责令江西盛典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6月30日前对车间废气收集系统进行完善,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