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60000201806230025 | 宜春市靖安县生态工业园原大森林公司内一工厂用胶水压制竹木材料、并用喷漆喷涂生产竹木餐具,属“三无企业”,废气、粉尘直排。 | 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 | 大气 | 被举报对象为江西三林科技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于2018年4月购买了江西大森林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靖安县雷公尖工业园的部分土地及厂房,计划生产竹木餐具、玩具等竹木制品。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整修厂房,尚未投入生产,未发现该公司用胶水压制竹木材料、用喷漆喷涂生产竹木餐具以及排放废气、粉尘的情况。由于双方公司为私下交易,交易时未办理项目入园手续,也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故未发现江西大森林工艺品有限公司已经变更所有人。该公司公司已委托环评机构编制环评,但尚未通过环评审批。 | 部分属实 | 靖安县环保局已责令江西三林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拟对该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 无 |
2 | D360000201806230007 | 投诉人反映:干洲镇岗上村戴家村小组,这条村庄的河流(名叫解放燕)为村民生活用水所用。过十到二十天就有污水从上游排到这条河流里。河里的生物全部灭绝了,找不到一条小鱼。村民也不知道哪个企业排放出来的废水,希望环保部门去调查处理。 |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干洲镇岗上村戴家村小组 | 水 | 经排查,解放堰水的源头是靖安县境内的北潦河,从靖安县香田工业园区旁经过,再流入奉新县干洲镇境内,中途流过岗上村戴家村小组,主要功能为农业灌溉用水。根据排查,靖安县香田工业园区企业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靖安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发现有企业向解放堰排放污水的行为。奉新县环保局、干洲镇、潦河管理局北潦站工作人员经进一步调查与询问当地群众,戴家村小组至奉新县与靖安县交界处约8公里的解放堰区域没有产生生产废水的企业,也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入解放堰的行为。奉新县环保局及靖安县环保局在解放堰奉新县与靖安县交界处各取水样一份,奉新县环保局在解放堰戴家村小组取水样一份,监测结果显示各取样点COD、氨氮、总磷、PH值均未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标准。 | 不属实 | 奉新县干洲镇、奉新县环保局将持续加强对奉新县境内的解放堰流域进行巡查和水质监测。 | 无 |
3 | D360000201806230010 | 投诉人反映:赤岸镇赤岸村邹家组,旁边有个鼎耀鼎陶瓷厂,生产时的废水渗入到农田里,水库的水变得很黄。进出车辆灰尘也很大,机械二十四小时不停作业,距离住宅区不超过50米,噪声严重扰民,根本无法入睡。曾经投诉没用。居民强烈要求搬迁。 |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赤岸镇赤岸村邹家组 | 水,噪音,大气 | 2018年6月5日和7日,奉新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到该企业通过现场勘查、噪音监测等方式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试生产,所有工序正在运行,工作人员在该厂厂门口和靠近居民一侧的西北面围墙外一米处测得的等效噪音值分别为66.8db、62.1db,超过了环评要求的《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排放标准》二类标准限值。同时,该企业生产废水流入应急池后通过管道溢出至一旁的厂内池塘中。奉新县环保局依法责令该企业停止试生产,限期拆除违反法律规定设置的排污口,完善噪音污染防治措施;对应急池进行扩容,确保废水不流入外环境;同时,对该企业做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6月25日,奉新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再次到该企业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企业于2018年6月5日责令停止试生产后,一直未生产,目前已拆除了应急池与池塘相连的管道,应急池已加高改造完成,应急池旁新增一套360立方米的钢结构循环池,已完成75%;已将露天堆放的原材料转移至厂房里,同时新增一个4000平方的厂房(钢架结构已完成,正在搭棚中);在厂区内新建雨污分流,同时对产生噪声的两个噪声源一个进行了密封防噪,一个进行了安装消音器(消音器一备一用)。 | 属实 | 奉新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6月5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1.责令该企业停止试生产,限期拆除违反法律规定设置的排污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和新修订的《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奉新县环保局拟对该企业做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企业对应急池进行扩容,确保废水不流入外环境。2.限期完善噪音污染防治措施。3.将原材料堆放在厂房内。 | 无 |
4 | D360000201806230032 | 投诉人对高安市独城镇新街建陶基地焉家村,普京陶瓷厂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普京陶瓷厂将工业垃圾堆放在围墙外面(东南方向),占了一百多亩农田。投诉人表示,现在只是盖了草皮遮挡了一下。诉求:将垃圾清运走,还我农田。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 土壤 | 经查,该企业围墙外确有100余亩土地,该块地从2007年就属建陶基地管委会征用地,没有耕种,已经荒芜,用途已不属耕作用地。因此,投诉所说占用了一百多亩农田的情况不属实。该企业想用此地块建设仓库,由于该地块地势比较低,需要填平处理,因此该企业在此堆放了一些建厂时的建筑垃圾和生产废瓷,并及时平整。这些建筑垃圾和生产废瓷属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方法,可用作填坑、修路等。并且该块地外围都建有土坝围挡,以防止雨水冲刷影响下游的农田。6月10日,接到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举报后,该企业对堆放场进行了平整覆土处理;同时,为了美化和防止产生扬尘,进行了铺草作业。因此,信访反映该企业将工业垃圾堆放在围墙外面,现在盖了草皮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5 | D360000201806230037 |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丰城市袁渡镇袁坊村,水库旁边的丰城市亿鑫养殖场(养猪),实际控制人是袁新卫和袁尚仁,之前直排,这两年会把养猪废水、猪粪抽到对面山上,南风天一吹,整个村庄臭气熏天,但现在有检查时还是会直接偷排废水废渣,曾向环保局、镇政府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 水 | 经查,该养猪场位于限养区内,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猪场建设了雨污分流管道,但仍有3栋猪舍未铺设雨污分流管道,污水未进入沼气池,直接流入氧化池。干湿分离后的废液全部利用管道排入丰城市亿鑫养殖专业合作社西南侧种植园(面积约400亩)。丰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其排入种植园养殖废水现场采取水样检测,根据丰城市环境监测站检测报告单数据结果显示:PH 8.28、COD 1260mg/L、氨氮 208.31 mg/L、总磷 52.15 mg/L,其中COD、氨氮、总磷均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中限值。调查人员在山上勘察该猪场及周边环境时能够闻到一定的臭味。 | 属实 | 限期整改,立案处罚1.袁渡镇政府于2018年6月26日对该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2018年7月2日之前完成3栋未铺管道栏舍的雨污分流设施,完成清理石筑岗山上污粪及废渣;同时,在2018年7月26日之前在石筑岗山上建设约2000立方米黑膜沼气包和约1000立方米黑膜氧化池。2.丰城市环保局于2018年6月26日对该养猪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于2018年7月26日前完善建设雨污分流管道及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并对其立案查处,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和《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要求,拟处以行政处罚肆万元。 | 无 |
6 | D360000201806230052 | 投诉人反映:墨山镇石水村,靠近国道,有一养猪场(老板罗平生),占用农田,违章建造,现又将养猪场改造成养鸭场,一直不拆除。诉求:要求拆除。 |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 | 水 | 经调查,罗平生在该地建设了3栋栏舍,3栋栏舍先养鸭,后养猪,其中2栋总面积1087平方米,已于2017年9月拆除,另外1栋面积1072平方米的栏舍(信访反映的养鸭场)于2017年6月停养并清栏,后改造成仓库形状,闲置至今。从2017年9月以来,罗平生没有从事任何养殖活动。经核实,罗平生建设养鸭和养猪的栏舍占地为设施农业用地,未占用基本农田;1栋闲置仓库(信访反映的养鸭场)于2013年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2015年到期后,未续办相关手续。 | 部分属实 | 1.对1栋闲置仓库(信访反映的养鸭场)未办理用地手续问题,由墨山乡政府负责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2018年9月底前整改到位。2.对已拆除的2栋栏舍,由墨山乡政府负责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现场建筑垃圾清理,并对土地复绿。 | 无 |
7 | D360000201806230060 |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万载县赤乡兴花桥村,有人私自在包山组高家塘山上挖陶土,20多辆运输车一天跑6趟,造成扬尘污染,压坏马路,破坏生态环境。 |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赤乡兴花桥村 | 生态 | 经查,被举报对象为万载县兴荣矿业有限公司。该矿属有证矿山,不存在私自挖瓷土行为。现场检查发现该矿山矿区废土大面积裸露,造成扬尘污染。同时,经万载县林业局现场调查,该矿非法占用、损毁林地面积14.5亩;经万载县交通局和赤兴乡政府现场调查,赤兴乡花桥村中山组和白屋组之间约900平方米的路面被矿区过往车辆损坏。 | 部分属实 | 1.万载县政府已责令万载县兴荣矿业有限公司包家塘长石矿停业关闭;同时,赤兴乡政府和万载县交通局责令其限期修复花桥村中山组和白屋组之间被损毁的公路。2.万载县林业局对万载县兴荣矿业有限公司包家塘长石矿非法占用、损毁林地的违法行为移送万载县森林公安局立案调查。2018年6月27日,万载县森林公安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侦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万载县兴荣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任人况某元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 无 |
8 | X360000201806230004 | 丰城市荷湖乡19座水电站无环保手续,造成河道断流,严重破坏生态。 |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 生态 | 经查,丰城市荷湖乡涉及的19家农村水电站项目均无水利、发改、林业、环保等审批手续。该19座水电站开发方式均为引水式水力发电,都存在溪水截流,改变溪水走向问题,原河道出现多处断流,破坏了生态环境。 | 属实 | 1.2018年6月26日上午,丰城市荷湖乡政府在丰城市供电公司的配合下,在荷湖乡变电站进行高压解断,停止了并网运行。同时对所有19家水电站发电车间进行上锁贴封,停止水电站生产运行,并在各村张贴举报通告。2.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丰城市水利局、丰城市发改委、丰城市林业局、丰城市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已对丰城市荷湖乡19座小水电开发基本情况、环评手续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了摸排,下一步将根据有关要求依法进行处理。3.丰城市荷湖乡政府已安排乡村两级干部对19家水电站进行监管,防止其私自运行。 | 无 |
9 | X360000201806230006 | 宜春市奉先德业医疗废物超资质处理危废,仅能处理五类中的两类;该公司没有危废处理能力,表面上将收集的危废交南昌其他单位处理,其实还是自己偷偷处理。 | 江西省宜春市市辖区 | 土壤 | 1.经核查,该公司拥有处置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资质,无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三类医疗废物处置资质。公司收集的医疗病理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废物在公司总医疗废物中占比不到0.1%。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相关问题后,该公司立即做出了如下整改:一是从2017年1月开始将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暂存处理,并于2017年2月与宜春市殡葬管理所签订处置协议,将病理性医疗废物交由殡葬管理所火化处置。二是2017年8月与南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了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置合同并按时送处。该公司设计处置能力为5吨/天,年处理能力1800吨。经查阅该公司医废收集、处置台账,该公司2017年全年共收集医废1364.944吨,其中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1363.939吨;病理性医废0.568吨;药物性、化学性医废0.437吨;公司自行处理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1363.939吨;宜春市殡葬管理所处置病理性医废0.3吨;南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处置药物性、化学性医废0吨(少量的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物在2018年4月28日转运到南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置)。2018年4月,该公司将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收集的1.115吨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运送至南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处理。病理性医疗废物每两个月运送一次交由宜春市殡葬管理所火化处置,2018年5月将3、4月收集的0.4吨左右的病理性医疗废物运送至宜春市殡葬管理所处理。医疗病理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废物三类医疗废物转运到南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和宜春市殡葬管理所处置的总量与该公司收集的此三类医疗废物总量基本吻合。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在2016年整改以后有超资质处置医废的情况。2.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20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有两个居民小区。 | 部分属实 | 针对宜春市奉先德业医废处置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存在两个居民小区的问题,袁州区人民政府将对该企业实施整体搬迁,预计2019年底前搬迁到位。 | 无 |
10 | X360000201806230010 | 1.樟树市盐化基地经常散发臭气,影响居民健康。2.店下镇淦上村委岭西村上方直线距离不到500米处的绿环养猪场废水污染,散发臭气。3.樟树市城区草溪河夏天散发恶臭。 |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 | 水,大气 | 1.针对樟树盐化工基地经常散发臭气问题,2018年4月以来,樟树市环保局和樟树市盐化办集中开展了20余次零点行动。6月24日,樟树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盐化工基地再次进行现场排查。6月25日晚到次日凌晨,樟树市环保局和樟树市盐化办开展了夜间巡查。经调查,盐化工基地确实存在刺鼻气味问题。刺鼻气味主要来自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江西樟树冠京香料有限公司以及樟树市中科精细化学有限公司等企业。经樟树市环保局分析,各企业日夜连续生产,生产过程中废气连续排放,白天因气温高,气体扩散快,而晚上气温降低,气压也低,扩散慢,偶尔有风的时候容易扩散到周边,导致周边群众有时晚上会闻到异味。2. 针对绿环养猪场环境污染问题,6月26日,樟树市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办、市环保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拆迁办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该猪场正在关停退养,目前猪场已空栏4栋,存栏量由5000余头减至3000余头,虽然污染设施正常运行,但臭味仍然较大。3. 针对草溪河恶臭问题,6月26日,樟树市环保局副局长游武军带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并分别在草溪河上、中、下游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上游杏佛桥、中游怡心公园桥、中游往下鹿江公园桥为IV类水质,下游禾埠桥为V类水质。在草溪河下游少数流域,如西堡桥附近水质欠佳,夏天确实有臭味。 | 属实 | 1.针对樟树盐化工基地经常散发臭气问题,樟树市相关部门已责成有关企业进行了整改:(1)4月19日,对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公司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全面停产,断绝新增污染源,采取更高效的处理方式,有效遏制恶臭排放,并做到达标排放。(2)5月16日,樟树市环保局下达了《关于要求江西樟树市冠京香料有限公司废水和废气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该企业废气深度处理,同时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排气筒和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3)2017年9月,樟树市环保局已对樟树市中科精细化学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但该企业未达到整改要求,目前仍在停产。2.针对绿环养猪场环境污染问题,樟树市决定对该种猪场实行有偿拆迁,在2018年底全面退出养殖并对该场地污染物进行清理。2018年5月9日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店下镇岭西绿环种猪场拆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边清产评估、边有序退养、补偿后整体拆除”的要求对猪场进行退养。在退养完成前,樟树市有关部门将督促猪场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废气污染。3.针对草溪河恶臭问题,樟树市政府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适时启动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建成后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年,确保污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不外溢到草溪河。二是启动草溪河沿线老城区地下管网全面摸排,针对雨污分流的问题,编制切实可行的雨污分流改造方案,逐年实施,逐年减少城区污水通过溢流口进入草溪河。三是加强对提升泵房的升级改造,及时清理泵房旁的污水。2018年10月底前加装备用除臭设备,确保24小时不停运转,减少泵房臭气。四是将草溪河河道清淤工程安排在冬季进行。同时,安排草溪河沿线五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定期清理水面漂浮垃圾,保持草溪河清洁,防止河水因垃圾腐烂发臭。五是加强科学种植宣传,指导农民科学合理施肥用药,进一步削减草溪河沿线农业面源污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