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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认真查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二十五批环境信访案件
更新时间: 18-07-06 字体:【  

626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二十五批环境信访案件,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60000201806250001

投诉人反映:洪塘镇伊塘村宏泰采石场,粉尘很大,每天晚上生产噪声很大,爆破的震动把一百多户房子震裂,靠近村委会下面的农田已经不能耕种了,曾经上访过,到现在还在生产。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投诉人要求取缔该石材场,赔偿经济损失。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洪塘镇伊塘村

大气,噪音

1.现场检查时,该采石场正在对厂区环保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已对破碎工序进行了隔音除尘封闭处理,对传输带安装了喷淋设施并进行了封闭改造。同时,对场区内裸土进行了覆盖和复绿,对堆场进行了硬化。采石场开采区配备了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洒水除尘。目前,采石场污染防治设施还未完全整改到位,整改过程中会有部分扬尘产生。采石场距离居民区约600米,生产噪音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影响不大。2.经核查,该采石场附近民居有11栋房屋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痕,洪塘镇政府已聘请第三方评定机构对采石场爆破是否对周边民居房屋有影响进行检测评定。3.经核查,该采石场建有11个总计约2000立方米的沉淀池,沉淀池均已硬化,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有外排。根据现场查看,村委会下面的农田有四亩左右未耕作,周边其他的农田基本都已耕作,执法人员在沉淀池排水口采取水样,检测结果显示总磷、氨氮、CODSS未超标。同时,由附近居民在四亩未耕作农田随机取土3公斤左右,样品送至宜春市监测站检测,检测结果显示PH值为7.67,未超标。

部分属实

1.袁州区环保局对该采石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袁环责改字[2018]31号),责令该采石场于927日前限期完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在未通过第三方环保竣工验收前禁止开工生产。2.洪塘镇政府已聘请第三方评定机构对周边民居房屋开裂情况进行测评。

2

D360000201806250006

投诉人反映:江钨度假村有个洗衣房,没有环保手续,前段时间环保局工作人员去过,要求整改。但没起到作用,现在只是把白天改成晚上生产。

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江钨度假村

噪音

1.靖安县环保局于622日对江西宏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洗衣房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停止生产,623日上午对该洗衣房生产用电进行断电并对配电箱及两台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查封,626日上午现场核查时,配电箱及生产设备上的封条无破损现象,生产设备无近日启动痕迹,627日晚现场核查时,该洗衣房未生产。2.经调取该洗衣房视频监控记录,该洗衣房自623日以来,均未生产,江西宏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布草及洗衣房前期所接订单目前均委托南昌某洗涤厂清洗,只是将委外清洗后的酒店布草暂存在洗衣房内。3.经调取江西宏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燃气锅炉6月份用气量明细表,该洗衣房623日以来无燃气用量。

部分属实

针对江西宏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洗衣房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的违法行为,靖安县环保局已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以了贰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洗衣房已从623日起停止生产经营,目前正在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3

D360000201806250014

投诉人反映:位于袁州区白木乡布里村旁,有个圣御养殖场建筑面积约50亩,老板叫周九来。猪场气味难闻,苍蝇满天飞,污水直排到地底下,污染了居民地下饮用水,环保治理不到位,污染很大,周边三个村子的居民都一致要求拆除。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大气,

1.经核查,该猪场位于限养区内。养殖废物采用生物处理法,通过投放芽孢杆菌消除异味,但由于原水收集池没有全封闭,现场有异味散发,养殖场围墙外就已闻不到异味,现场能看到少许苍蝇。2.经核查,该养猪场养殖废物由人工清运到干湿分离机处理,养殖废水通过管道统一排往原水收集池,然后经过调节池、沉淀池、沼气池、厌氧池、好氧池、重金属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净水待用池。净水待用池内废水一部分通过管道输送到养殖场房上对场房进行降温,然后统一排往原水收集池,形成了一个循环系统;另一部分用于场区内的林木灌溉,基本做到了废水不外排。场区内建设了雨污分流,在南面围墙边有一个雨水排水沟。袁州区环保局已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净水待用池取样检测,预计79日前出检测结果。场区内建设了雨污分流,在南面围墙边有一个雨水排水沟,现场检查时,该雨水沟已干涸,未发现有污水通过雨水沟外排现象。周边6户居民有4户的饮用水是由该养猪场打的地下水井免费供水,其他2户居民都是自己打的地下压水井。执法人员对居民自建压水井进行了取样送检,监测结果显示总磷、氨氮、CODPH达到饮用水标准。3.经核查,该养猪场在20179月江西省环保督察期间被投诉存在环境污染问题。随后该养猪场加大了环保整改力度,厂区四周建设了封闭围墙,厂区内道路均已硬化;猪栏周围建有雨污分流沟渠,污水统一通入原水收集池后经多道工序处理净化;猪栏周边路面全部进行了硬化和绿化,主要道路周围用路沿石挡土,道路两边种植了大量的风景树,绿化率达80%以上。

部分属实

1.袁州区环保局已对该猪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养猪场73日前将原水收集池封闭。2.袁州区柏木乡政府已责令该养猪场在净水待用池检测结果出来前禁止用该池废水进行灌溉。袁州区环保局将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是否对该养猪场采取进一步的处理措施。

4

D360000201806250038

万载睿锋环保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旧电路板),废水里重金属超标,危废给私人承包处理。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

土壤

1.经现场调阅该公司入库台账,该公司转移了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铜废物(HW22)、含锌废物(HW23)、废酸(HW34)、含镍废物(HW46)和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8)等6类危险废物,并没有回收过废旧电路板;且该公司将上述6类危险废物通过湿法工艺生产硫酸铜、硫酸镍和硫酸锌产品。万载县环保局在日常监管和本次现场调查时均没有发现该公司回收利用废旧电路板的冶炼设备设施。2.根据该公司2016年至2018年度的委托监测报告显示,没有发现废水重金属超标的情况。2016年,该公司委托宜春市环境监测站对公司的车间废水排口进行了四次监测:分别是2016115日、415日、811日、1020日,结果表明,该公司车间排口废水达标,其中废水中六价铬、总镉均未检出,砷依次为0.05mg/l0.0382mg/l0.018mg/l0.022mg/l,总镍依次为未检出、0.0519mg/l0.056mg/l、未检出,总铬依次为未检出、0.529mg/l、未检出、未检出,汞依次为未检出、0.00002mg/l0.00026mg/l0.00028mg/l2017年至2018年委托江西省粤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废水总排口废水进行三次监测:分别为2017714日、1023日、2018328日,其中2017714日废水中六价铬为0.006mg/l、总铬为0.008mg/l、总镍为0.078mg/l、砷、汞、总镉均未检出;1023废水中总铬未检出,砷为0.0011mg/l、总铅0.1mg/l、总镍0.06mg/l2018328日废水中总铬、砷、镉、铅、镍、汞等重金属均未检出。3.经查阅该公司的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处置公司资质、转移联单、相关票据、转移台账等资料,该公司与万载志成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都是转移至上述三家有资质的公司处置,未发现该公司将危废给私人承包处理的情况。4.经现场核实,该公司由于不正常使用MVR蒸发器,造成部分含盐(硫酸钠)萃取余液未经过MVR蒸发器进行蒸发结晶,直接进入污冷凝水处理系统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同时,未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有关要求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设置监测点位并开展自行监测。

部分属实

1.针对江西睿锋环保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MVR蒸发器、造成大量含盐废水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问题,万载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从2018612日起立即停产整改,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处以罚款25万元,并将该公司总经理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2.201875日万载县环境保护局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按照规范要求,在生产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设置监测点位并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依照《万载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万载县纪委(监察委)对万载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对工业园区党委副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5

D360000201806250047

投诉人反映:上塘镇坪湖村委会内阳光大道旁边张坊水库上面有一个养猪场(私人养猪场,老板姓熊),废水直接排放到水库中,对周边村民饮用水造成污染。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经核查,该养猪场位于丰城市同田乡境内,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场内实行干清粪模式,建设了雨污分流设施,但有部分污水收集管破损。猪场养殖废水通过沉淀池、两级沼气池、氧化池处理后,外排至猪场下游的水塘中。丰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猪场外排口水质采样检测。经检测,该猪场外排水样氨氮、总磷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中标准限值。

属实

1.丰城市同田乡政府对该养猪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养猪场在201873日前卖掉现存栏肉猪和部分仔猪,减少存栏量;立即清理沉淀池、沼气池、氧化池的粪渣;封住排污口,氧化池沼液用于果蔬种植施肥,确保废水不外排。2.丰城市环保局对该养猪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在2018720日前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同时,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拟对该养猪场处以3万元行政罚款。

6

D360000201806250052

投诉人反映:田南镇春源纸业晚上偷排废水,污染严重。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626日晚上,高安市环保局与田南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到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厂因锅炉大检修于63日停产至今(有田南镇供电所用电记录为证),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车间及厂区周边排水动向,从现场看,该企业没有生产的迹象。该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生产工艺为碎浆、除杂、脱水、浓缩磨浆、除砂、抄纸、上色,整个工艺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无外排。根据环境执法人员日常监管及最近开展的三次夜间巡查,均未发现企业有生产废水外排的现象。

不属实

待该企业恢复生产后,高安市环保局将加大检查频次,一旦发现企业有环保问题,将依法从严处理。

7

D360000201806250062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高安市田南镇秋山村,兴发石厂,放炮噪声巨大,粉尘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运输车压坏马路。曾反映过,但现在仍在生产,污染仍然存在。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田南镇秋山村

大气

1.经核查,该采石场证照齐全,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均到2018年底,有环评手续,属合法开采矿山。该采石场距离秋山村直线距离约700米左右,符合小型露采矿山安全生产距离条件;且该采石场爆破作业全部由高安市瑞安爆破公司安排专业人员统一爆破,对村庄噪声影响较小;该采石场加工破碎设备已安装封闭防尘棚及喷淋除尘设施,矿区配备一台洒水车及冲洗设施,各项粉尘污染防治设施已投入使用,日常安排了工作人员对进矿路面进行清洗除尘;该采石场对开采完的区域进行了植被恢复治理。2.经核查,秋山村小组至田南集镇道路为乡道,修建于2004年,部分路段的路面确实有损坏、断裂现象。3.该采石场自201861日以来因安全生产大排查停产整改,至今未整改验收恢复生产。

部分属实

高安市政府已责成田南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管,督促该采石场在恢复生产后运输车辆不得超载;同时田南镇于201761日已取得高安市发改委改造升级道路的立项批复,现正在道路设计阶段,预计于201812月底对该道路进行升级改造

8

D360000201806250068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丰城市孙渡街道,707乡道(孙渡集镇到巷口村委会的路上)有损坏的地方没有修整,车辆行驶中扬尘污染严重,对周边居民有影响。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大气

经查,自昌吉赣高铁新建以来,707乡道有大量工程车辆通行,造成路面破损严重。举报反映反映路面损坏和扬尘污染严重情况属实。

属实

1.在昌吉赣高铁施工期间,孙渡街办将于20187月底前完成道路水泥硬化建设的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在高铁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道路硬化;2.孙渡街办在道路硬化前对现有道路损坏处填沙卵石或碎石等方式进行平整,72日完工;3.孙渡街办已要求昌吉赣高铁施工单位对该乡道增加洒水频次,以降低扬尘污染。

9

X360000201806250002

高安市祥符镇兰东的高安市清河油脂有限公司污染环境,废水都是晚上偷排。1.水化工序每天直接排放约60吨带磷酸的废水;2.脱色后的废活性白土在野外倾倒;3.大量固体废物助滤剂去向不明。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土壤

1.经查,该企业磷酸(浓度85%)用于水化脱胶工艺,主要是脱除植物油里面的磷脂,重复利用,磷酸最终绝大部分去向为废白土,每年用量约为5吨;查阅该企业水费单据,该企业日均用水量约25吨,职工每日生活用水约18吨(常住职工120人,每人0.15/日),日均生产废水排放约4吨,锅炉蒸发、除尘补充用水及其他用水每日约3吨。根据高安市环境监测站(高环监字[2018]1045号)监测报告,该企业外排废水pH值、氨氮、总磷等监测项目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2.经查,该企业白土用于脱除植物油里面天然色素及杂质,每年用量约500吨。根据该企业环评报告表,产生的废白土定性为一般固体废物,每年产生约650吨。根据该企业提供的产品销售单,企业产生的废白土按40元每吨的价格外售(废白土有一定的热卡,外售给砖厂综合利用制砖)。3.助滤剂俗称珍珠岩,主要用于精炼植物油,属于淘汰生产工艺。经查,该企业自2011年始就没有使用过助滤剂,没有产生这方面的固体废物。4.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固体废物(废白土)堆场改建封闭工作没有全部完工,部分雨水系统不完善

部分属实

2018629日,高安市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在10日内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一是加快固体废物(废白土)堆场改建围挡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厂区内雨水系统。

10

X360000201806250004

丰城市石滩镇南湖大队孙家村的油塘水库周围几家养猪场废水直排水库,影响周边村民灌溉。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1.经查,油塘水库周围有5家养殖场,分别为朱文龙养殖场、熊富平养殖场、刘长发养殖场、裴辉华养殖场及孙军泉养殖场。5家养猪场均位于禁养区内且均无环评手续,污染防治设施简陋,废水外排。2.2018627日,丰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油塘水库(该水库经核查为一山塘,用于农田灌溉)进行水质取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水库水质CODPH值均未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1限值排放标准。

属实

丰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已于2018627日对5家养殖场分别下达了限期关停退养告知书,责令该5家养殖场于2018710日前全部关停退养到位,并拆除所有栏舍。

11

X360000201806250030

江西俊宜矿业有限公司柏木分公司有12座土窑生产石灰和几条石头破碎生产线,无环保设施,粉尘、废气直排。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大气

1.经核查,该企业2014年取得了宜春市环保局环评批复(宜环评字[2014]97号),2015216日通过宜春市环保局环保竣工验收(宜环评验字[2015]33号)。该企业每座石灰窑上都装有自来水喷淋设备,厂区配有洒水车2辆,雾炮机2台;锅炉废气配套了脱硫除尘设施1套。2.经核查,该企业生产石灰使用的是新型环保高效节能机械竖式石灰窑,并非投诉人反映的土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确实有粉尘产生,主要是因为该企业之前虽然在输送带和破碎机处装有喷淋装置,但是未对输送带和破碎工序进行全封闭,场区内道路未硬化,出入口冲洗平台尚未建成,造成车辆进出带起泥土会产生道路扬尘。

部分属实

2018626日,袁州区柏木乡政府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对12座石灰窑的破碎机传送设备以及云粉生产线进行了断电并停止供料,张贴封条。袁州区环保局已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该企业处以行政罚款拾万元。

12

X360000201806250035

位于丰城市袁渡镇袁坊村的亿鑫养殖厂无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水直排沼坑水库,影响全村2500多人的生活用水和1000多亩农田灌溉,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已投诉多年,至今未解决。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大气

经查,该猪场建设了雨污分流管道,但仍有3栋猪舍未铺设雨污分流管道,污水未进入沼气池,直接流入氧化池。干湿分离后的废液全部利用管道排入丰城市亿鑫养殖专业合作社西南侧种植园(面积约400亩),不存在直排沼坑水库的现象,不影响村民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丰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其排入种植园养殖废水现场采取水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COD、氨氮、总磷均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中限值。调查人员在山上勘察该猪场及周边环境时能够闻到一定的臭味。针对信访反映投诉多年至今未解决的问题,丰城市调查人员查阅了相关档案,确实查到该猪场于20179月份也有类似信访投诉,当时袁渡镇政府要求该养猪场将全部保育栏、部分母猪栏和部分肥猪栏(约占全部栏舍的30%)改建成发酵床养猪栏,建设沼气池、沉淀池和氧化池。该猪场当时按要求建成了发酵床、沼气池、沉淀池和氧化池。

属实

1.袁渡镇政府于对该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201872日之前完成3栋未铺管道栏舍的雨污分流设施,完成清理石筑岗山上污粪及废渣;同时,在2018726日之前在石筑岗山上建设约2000立方米黑膜沼气包和约1000立方米黑膜氧化池2.丰城市环保局于2018626日对该养猪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于2018726日前完善建设雨污分流管道及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并对其立案查处,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拟处以行政处罚肆万元整。

 
信息来源: 市环保局 【打印本页】【纠错留言】【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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