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60000201806300015 |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袁州区泸洲路129号,人旺超市的空调外机每天七点开始就噪音扰民。投诉人要求八点后开启空调。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 噪音 | 经调查,人旺超市二楼中央空调冷却塔距居民楼相隔较远,一楼中央空调冷却塔与居民楼相距直线距离约20米,风机产生的噪音对周边居民有较大影响。该超市中央空调运行时间为每年6月-9月。 | 属实 | 根据信访诉求,宜阳新区管委会已责令该超市重新调整空调开启时间。该超市已提交承诺书,承诺将空调开启时间推迟至每天8:30,关闭时间为21:30。 | 无 |
2 | D360000201806300017 | 投诉人反映:高安市石脑镇闻家大队马埠村有6家养猪场,味道难闻,污水直排流到遍地都是,污染土壤导致地下水不能饮用。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 水,大气 | 经调查,高安市石脑镇闻家行政村马埠自然村辖区内6家猪场分别为陈宝平猪场、罗长根猪场、陈大云猪场、陈指挥猪场、陈钢荣猪场、陈大林猪场。该6家养猪场均未办理环保手续,均存在治污设施建设不规范、不完善、年久失修等问题,导致养猪场沼液部分直排至外环境。 | 属实 | 1.现场调查组要求6家养殖场限期在7月9日前将所有能繁母猪清栏,7月13日前将所有育肥猪清栏,7月15日前将所有栏舍拆除到位。2.石脑镇政府在2018年7月2日与6家养殖户签订猪场拆除协议,若7月15日后未自行拆除,石脑镇政府将组织力量强行拆除。 | 无 |
3 | D360000201806300023 |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袁州区润达国际小区工地,没有环保手续,未批先建,经常施工到凌晨,并且早上5点多开始施工,噪声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润达国际小区 | 噪音 | 经核查,润达国际小区建设单位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取得了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宜春市黄颇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环评字[2016]44号),建设单位于2016年8月份开始施工建设。举报反映没有环保手续,未批先建情况不属实。经现场调取施工单位2018年1-6月份的施工日志,该工地开工时间一般在早上6点半左右,有时因工艺需要确实存在夜间施工到凌晨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袁州区环保局已对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禁止在夜间22:00后进行产生噪音污染的施工作业,如因工艺需求必须连续施工的,需事先向袁州区环保局报备,并张贴公告告知周边居民。同时,将加强对该工地日常监管,如再发现施工方在未报备的情况下夜间施工超过22:00,将依法对施工方进行处罚。 | 无 |
4 | X360000201806300001 | 高安市筠阳街道辖区内市四中旁(裕荣建筑公司的店铺)很多餐馆油烟直排,造成周边乌烟瘴气,居民常年不敢开窗开门,出门经过这一带都要捂着鼻子跑,学校师生和附近居民深受其害(可现场感受),多次反应无果。而且他们还涉嫌严重做假,就是环保部门直接要他们自己去搜集一些电话号码作为电话抽查用,餐馆老板就全部收集了自己亲朋好友的电话报上去,并告之电话问到就说没污染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 大气 | 1.经核查,裕荣建筑公司的店铺位于高安市市河路以东和朝阳路以北,该公司一楼为餐饮店,二楼以上为住宿楼层。该公司一楼靠近市河路和朝阳路的店面共有6家餐饮店,分别为高安市蓝坊公社饭店、高安市兄弟酒楼、高安市回味屋早餐店、高安市江鹏饭店、高安市德兴酒店、高安市周大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6家餐饮店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及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并在2017年4月20日前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是自从2017年4月安装后从未清洗,且烟道都向下接入筠阳街办地下排洪一港,有部分油烟从高安四中南侧围墙外排洪港口冒出来,影响了四中和周边群众生活。2.经核实,2017年2月17日高安市环境保护局曾接到高安四中办公室对这6家餐饮店的投诉,对投诉情况进行了受理,有记录可查,2017年3月27日对6家餐馆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整改后6家餐饮店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器,而且把整改结果于2017年4月20日电话告知了投诉人。举报反映多次反应无果情况不属实。3.经核查,高安市环保局城南三产执法人员从未要餐饮店老板自己去搜集一些电话号码作为电话抽查用。平常工作中,对办理餐饮项目的环评登记表备案申请对象提供的周围居民电话,只是进行抽查。7月5日,高安市环保局对德兴酒楼、兄弟酒楼、回味屋早餐店3家餐饮店提供的电话进行了补充调查,并当场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经调查餐馆老板提供的电话均是周边真实的居民电话;周大虾餐饮、江鹏饭店、蓝坊公社饭店3家餐饮店的备案申报表原始资料无法查找到,故而无法对其提供的电话进行核实。2018年7月5日,周大虾餐饮、江鹏饭店提供了油烟整治方案和油烟整治公众调查表,上面有各自楼上10多户居民的签名认可及电话,其他餐饮店也正在开展油烟整治工作。 | 部分属实 | 2018年7月4日,高安市环保局对裕荣建筑公司一楼的6家餐饮店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营业进行整改,安装油烟管道并高于周边的建筑物;在整改完成前一律不准营业;在整改完成后,须报高安市环保局备案,并提交油烟监测报告,同时取得周围环境敏感对象的书面认可后方可营业。 | 无 |
5 | X360000201806300003 | 高安市村前镇西龙陂至上游方里水库,河道两旁有几十家养猪场、养鸡场,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污染环境;西龙陂上游河道河道淤塞,河床太高,堆满生活垃圾,一下大雨就会淹没农田。处于新庄镇龙溪村的万国矿业的尾矿库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环境。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 水 | 村前镇西龙陂至上游芳里水库共13公里,高安境内2公里为苏溪河,宜丰境内11公里为兰溪河。1.经高安市排查,苏溪河河道两边没有养猪场和养鸡场。经宜丰县排查,兰溪河河道两旁有18家猪场,其中在养12家,6家空栏,全部处于限养区,没有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有1家散养小型鸡场。在养的猪场2014年建有三级沉淀池等排污处理设施,目前存在一定的破损,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猪场废水虽然经过三级沉淀,但外排废水仍超过养殖排放标准。1家散养小型鸡场为家庭林下散养,没有建设鸡舍,大约350只左右,主要是可降解的鸡粪,无废水外排。2.经高安市排查,高安市锦北灌区管理局正在对西龙陂闸改造重建,因为工程还未完工,旁边堆有一些开挖出来的土方,并非是生活垃圾,该土方在工程完工时还将利用回填。高安市村前镇在今年7月1日开始对全镇范围内灌溉渠道进行清淤,截至7月3日,西龙陂河道清淤已经完成,其它渠道清淤工作基本完成,现在的苏溪河水流顺畅。在清淤过程中,会对河道的畅通产生一定的影响。经宜丰县排查,宜丰县新庄镇自2015年12月实施河长制工作以来,各村保洁员按时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兰溪河段无生活垃圾入河,没有堆满生活垃圾问题;同时分别于2014、2016年对河道淤泥进行清理,没有河道淤堵情况。3.经查,万国矿业阳坑库水经过沉淀、曝气、澄清后溢流至阳坑库消力池,再进入沉淀池通过废水总排口外排至狮子河;阴坑库水经过沉淀、曝气、澄清后溢流入排水井,经过排水涵洞,流入消力池,再进入坝下沉淀池(截渗池),再经抽水泵抽至阳坑消力池,再进入沉淀池通过废水总排口外排至狮子河。现场检查时发现尾沙坝阴坑库溢流水部分通过消力池泄洪道溢流口外排,部分进入沉淀池中后经抽水泵抽往废水排放口(因2018年6月22日晚上8点到12点下暴雨,阴坑库水满溢出,根据环评要求消力池泄洪道的设计是在排水涵管出口处,平时从排水涵管渗出的水流至坝下沉淀池,在有洪水的情况下,洪水经消力池消能后通过泄洪道溢流口外排至浅溪再流入狮子河)。6月23日,宜丰县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于对该企业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正外排)、生活水池排口、井下水池各取样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COD排放数据超标,其他取样点位监测因子都达标。6月25日上午宜丰县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尾矿库污水排放口、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未外排)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尾矿库污水排放口监测因子数据未超标,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COD数据超标,其他取样点位监测因子达标。 | 部分属实 | 1.高安市河长办已督促村前镇加快实施河道清淤工作;2.宜丰县畜禽养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兰溪河河道两旁的18家养猪场下达了拆除通知书,要求在9月30日之前拆除到位;3.宜丰县环保局已责令宜丰万国矿业有限公司尽快完善选矿生产区雨污分流系统,并更换在线监控设施;对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外排水妥善处理,确保外排水达标排放。同时针对该企业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外排水COD数据超标的情况,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罚肆拾壹万元罚款。 | 无 |
6 | X360000201806300004 | 丰城市林业局破坏森林,采取毁灭性的方式割松树油脂,造成大面积松树死亡。尤其是曲江镇店下村委会问题最为严重,上千亩的松树被割。林业局以每棵松树12元的单价收取费用。 |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 生态 | 1.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采割松脂山场四至界限为:南至上塘镇坪湖村,北至同田乡新联村,东至藉塘村小组,西至坪湖村,土地所有权为曲江镇店下村集体,总面积508亩。2003年3月20日,该村委会与卢某(个体经营户)签订《土地合作开发协议》,由卢某出资金,店下村委会以山地入股,共同种植、经营湿地松至今,所得收益按4:6比例分成。2017年2月18日,经营双方与何某国(个体经营户)签定《松枝采脂承包合同》,将种植14年的松树林以9元/株的价格承包给何樟国采割松脂,承包期8年,共采割松树20000株。经现场查看,已割脂的松树60%以上胸径在14公分以下,割面普遍超过树围三分之一以上,违反了《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中树龄达16年以上、胸径达14公分以上、割面不得超过树围1/3比例的技术规定。采割现场仅有少数几棵松树歪倒,未发现大面积松树枯死现象。2.丰城市林业局作为林业主管部门,一直致力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发展,努力构建安全稳定的森林屏障。为加强对松脂采割工作的管理,2013年,丰城市林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割采松脂管理的通知》,且每年联合丰城市森林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对非法采割松脂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丰城市政府每年与各乡镇(街道)签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书,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根据行政管理“权责清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林业主管部门没有采割松脂的行政许可权,采割松脂不需到林业局办理审批手续,丰城市所有采割松脂项目也从未向丰城市林业局报告,丰城市林业局更未收取任何费用。信访反映“林业局以每棵松树12元的单价收取费用”与事实不符。 | 部分属实 | 1.丰城市林业局已责成曲江镇店下村委会取消与何某国签订的《松枝采脂承包合同》,停止采割松脂行为;同时,于7月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采割松脂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切实规范和加强松脂采割管理,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2.2018年7月3日,丰城市林业公安已对何某国采脂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立案查处。 | 无 |
7 | X360000201806300007 | 位于高安市独城镇邹家村外围河道边上的一家生产化工树脂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共工商登记,化工产品储罐随意堆放,燃煤锅炉烟气直排,废水直排地下,臭气难闻,影响周边居民。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 水,大气 | 被举报对象为高安市和兴科技有限公司。经核查,该企业原为高安市厚普磨料有限公司。2013年4月高安市厚普磨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碳化硅微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经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宜环评字[2013]112号),2015年初因经营不善,企业停产。2018年5月高安市厚普磨料有限公司业主与浙江客商郑某和签订租赁合同,郑某和随即注册成立高安市和兴科技有限公司,准备利用废旧塑料、有机玻璃等废品加工生产亚克力板。该公司目前尚未进行项目核准,也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审批,但厂房已经立起钢架,还未封顶,厂区内堆放部分原厚普磨料有限公司二手生产设备,部分生产原料加棚布遮盖,四个储罐安装在钢构车间内(尚未封顶的),二手设备有异味散发,投诉反映的无环评审批,化工产品储罐随意堆放,臭气难闻等问题基本属实。但因企业尚在建设中,举报反映燃煤锅炉烟气直排和废水直排地下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高安市环保局对高安市和兴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停止建设,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有审批权限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时立即移除原高安市厚普磨料有限公司二手生产设备,消除臭味。 | 无 |
8 | X360000201806300013 | 高安市祥符镇杉林机砖厂,违规变更耕地性质建设砖厂,无环评审批手续,污染环境。高安市人力资源局贾海刚、国土局贾爱华参股砖厂。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 大气,生态 | 1.经查,该砖厂最早建于2005年,原采矿许可证号:C3609832009037120011020,矿区面积0.0224平方公里(33.6亩);原工商营业执照号:360983600250548;窑体种类为露天开口窑;根据相关产业政策、生产经营及环保、安全等相关需要,该砖厂在2017年年初在原老砖厂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2017年12月,《高安市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该砖厂列入11家保留升级改造砖厂名单。2018年2月9日,经高安市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正式列入升级改造砖厂。经核查,该砖厂实际使用土地69.9亩,其中窑体23.94亩(含耕地)依法办理了用地报批手续并依规进行了变更(根据赣国土资征[2017]98号变更);其他临时附属设施用地45.96亩,2018年4月27日依规办理了临时用地备案手续。经查,该机砖厂已办理环评手续,目前正在试生产验收阶段,举报反映无环保审批手续情况不属实。6月14日,高安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该机砖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的标准限值。6月22日江西致远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检测的无组织废气监测项目符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2.针对高安市人力资源局贾海刚、国土局贾爱华参股砖厂的问题,2018年7月2日至7月3日,高安市纪委对该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步核实。经查,贾爱华因检查等工作原因到过几次杉林空心机砖厂,贾海刚因朋友多次到杉林空心机砖厂参观过,但杉林空心机砖厂股东和贾爱华、贾海刚本人均否认贾爱华、贾海刚存在参股杉林空心机砖厂的情况;调查中,没有发现贾海刚、贾爱华直接或间接参股杉林空心机砖厂的证据,也没有发现贾海刚、贾爱华和杉林空心机砖厂及其股东之间存在经济往来。 | 不属实 | 无 | 无 |
9 | X360000201806300015 | 宜春市不顾国家法规,在中央及有关部委三令五申严禁新增产能、全力化解过剩的大背景下,批准同意红狮水泥集团在袁州区柏木乡新建一条4500T/d熟料生产线。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 其他污染 | 经核查,江西省工信委于2012年11月函复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支持我市袁州区年产2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函》,同意宜春市袁州区按照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开展年产2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前期工作。随即该项目开始前期工作,2013年4月取得了《关于对宜春红狮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余热发电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意向性意见》;2013年5月取得了《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宜春红狮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余热发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3年4月宜春市工信委按照淘汰落后产能、不增加宜春市水泥产能的原则,向江西省工信委报送了《关于调整我市水泥工业存量结构支持袁州区年产2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请示》,2013年5月取得了江西省工信委《关于红狮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术改造及配套余热发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企业后期陆续办理了用地、用电、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等手续,目前手续齐全,正在建设当中。该项目2014年列入江西省投资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调度,2015年以后作为续建项目继续调度。统计部门2014年12月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2016年投资统计报表改革,该项目2017年2月纳入企业一套表调度单位库,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开始投资统计报表。因此,该举报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