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60000201807010014 |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袁州区天台镇汉坑村,汉坑村的村书记钟年德养鸡场,污水排入农田,气味难闻,曾区环保局、市环保局、12369反映过,问题没有解决。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天台镇汉坑村 | 水 | 经核查,该养鸡场鸡粪堆积在占地约500平方米的储粪池中,然后经过一个6立方米左右的过滤池过滤,粪便留在储粪池,污水通过过滤池进入2个总计约70立方米的化粪池,最终污水从化粪池流入鱼龙水渠后排入附近农田,经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超标。该养鸡场粪污处理设施距离村级公路很近,现场能闻到难闻异味。 | 属实 | 1.袁州区天台镇政府于2018年6月17日对该养鸡场下发了整改告知书,限期2018年8月30日前对排污沟进行全封闭硬化处理,储粪池做硬化防渗处理,同时按照袁州区畜牧水产局要求完善环保配套治污设施,确保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天台镇政府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养鸡场实行断电、关停处理。2.袁州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21日对该养鸡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袁环责改通〔2018〕164号),责令该养鸡场在2018年8月30日前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同时,针对该养鸡场环境违法行为决定对其处以贰万元行政处罚。 | 无 |
2 | D360000201807010017 |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宜丰县新庄镇张家村,万国矿业,排放废渣堆放在山上,含金属的废水直排,污染当地农田。 |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庄镇张家村 | 土壤,大气 | 1.经核实,投诉人排放废渣堆放在山上实际为该公司选矿区生产时部分尾矿通过管道泵送至尾矿库堆存。但检查时发现废石堆场下方的淋溶水收集池未安装回收泵,存在溢流风险。检查人员对该企业采矿区、选矿区进行了检查,发现选矿区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2.经核实,该企业阳坑库水经过沉淀、曝气、澄清后溢流至阳坑库消力池,再进入沉淀池通过废水总排口外排至狮子河;阴坑库水经过沉淀、曝气、澄清后溢流入排水井,经过排水涵洞,流入消力池,再进入坝下沉淀池(截渗池),再经抽水泵抽至阳坑消力池,再进入沉淀池通过废水总排口外排至狮子河。现场检查时发现尾沙坝阴坑库溢流水部分通过消力池泄洪道溢流口外排,部分进入沉淀池中后经抽水泵抽往废水排放口。3.6月23日,宜丰县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于对该企业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正外排)、生活水池排口、井下水池取样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COD排放数据超标,其他取样点位监测因子都达标。6月25日上午宜丰县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尾矿库污水排放口、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未外排)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尾矿库污水排放口监测因子数据未超标,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COD数据超标,其他取样点位监测因子达标。7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已无废水外排,宜丰县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该企业尾矿库废水总排口取样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尾矿库废水总排口铜、铅、镉、铬等重金属监测因子指标低于检出限(未检出)。 | 部分属实 | 宜丰县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尽快完善选矿生产区雨污分流系统,并更换在线监控设施;对淋溶水收集池安装回收泵,确保淋溶水收集池的水不得溢流;对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外排水妥善处理,确保外排水达标排放。同时针对该企业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外排水COD数据超标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拟处罚肆拾壹万元罚款。 | 无 |
3 | D360000201807010022 | 投诉人反映:宜丰工业园内江西宜丰钜力新能源有限公司2013年四五月硫酸泄露了20多吨,流入园区的土地内,严重污染了周边的环境。 |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 | 土壤 | 1.经对该企业部分老员工进行调查询问,被调查询问对象均表示该厂没有发生过硫酸泄露事故。宜丰县公安局派出工作人员对该厂周边群众进行走访调查,被走访调查询问群众均表示不清楚情况。因此,该信访反映的问题在短期内还未查到相关线索,需长期调查,并加强巡查和监管。2.现场检查虽未发现该企业硫酸泄露事故的相关线索,但宜丰县个别铅酸蓄电池企业(江西长新电源有限公司)发生过偷埋危废问题。 | 部分属实 | 江西长新电源有限公司偷埋危废事件后,宜丰县开展了铅酸蓄电池企业专项整治,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对铅酸蓄电池企业监管:1.要求各电池企业进一步规范厂内雨污分流,于2018年10月底前将厂内污水管道全部改造为明管明沟,废水经在线监控达标后排放;2.要求各电池企业危废仓库安装视频探头并与县环保平台联网;3.要求各铅酸蓄电池企业全面开展自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交环保部门备案,整改完成后由县政府组织审核验收;4.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意见》,规范建设园区工业固废处置场所,进一步规范对工业固废监督管理;5.督促工业园管委会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日常巡查,成立了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确定了网格管理内容,划定了责任分工;6.制定了环保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到环保监督中来。 | 无 |
4 | D360000201807010025 | 投诉人反映:德亿威尼斯小区前面的正在建的巴黎春天小区填平了一大半的凤凰湖,建筑垃圾直接倾倒入河流中,德亿威尼斯小区内靠湖边处有一家餐馆污水直排入河流。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 土壤,水,生态 | 1.经查在建的巴黎春天小区5#、6#、7#楼在出让红线内进行施工,建筑主体均在红线范围内,没有侵占湖面。但施工现场有部分建筑余土和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入凤凰湖,造成湖面西北侧部分被填平,对凤凰湖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2.经查,被举报的餐馆为雨花斋餐厅,该餐厅在营业过程中产生污水直排入凤凰湖,没有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情况属实。 | 属实 | 1.高安市城建局已责令高安市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8年7月30日前将5#、6#、7#号楼施工产生的建筑余土和建筑垃圾,必须全部清理掉。若在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将责令停工整改。 2.高安市城管局对高安雨花斋餐厅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拟罚款1000元,要求其立即停业整顿,必须将污水排入德亿威尼斯小区的污水管道中,整改不到位,不得开业。 | 无 |
5 | D360000201807010029 | 投诉人反映:赤岸镇谌坊村阴家小组附近的潦河有个人经常用挖机到这个潦河边上挖沙挖土,破坏生态,村民担心他们这样挖把土质挖松,堤坝塌陷。 |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赤岸镇 | 生态 | 经查,谌坊村阴家小组境内潦河新扩建沙石路约一公里,沙石路的终端有部分砂、石堆料,从现场情况来看,此处之前确实存在挖掘机挖沙、挖土的痕迹,但现场未发现有工作人员或相关机械作业设备。河流较浅,河旁边是泥土河岸线,没有投诉人反映的堤坝。经走访调查谌坊村阴家小组,没有获得挖沙人员的相关信息。 | 属实 | 1.由赤岸镇谌坊村委会对堆在砂石路旁边的沙、石堆进行清运;2.由赤岸镇政府安排工作人员不定期的进行巡查和夜查,一经发现有偷挖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进行处理。3.赤岸镇政府将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巡查工作,严防偷挖、盗挖等现象。 | 无 |
6 | D360000201807010048 |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万载县,森泰纸业、江西双龙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污水直排锦江,水体呈红色。 |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 | 水 | 1.2018年6月30日,万载县环保局已接到群众关于万载县森泰纸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投诉,万载县环保局与鹅峰乡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目测该企业外排废水呈微红色,执法人员当场取水样送环境监测站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和色度超标排放。经查,该企业在更换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泵时,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一沉池中经初级处理但未达标的污水通过雨水沟汇入总排污口,造成废水超标排放。2.经查,万载县双龙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沉淀法处理生产废水,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在线监控排入锦河。2018年7月3日07:43查阅该公司的在线监测数据,化学需氧量为9.056mg/L,同时目测水质清澈。现场对该企业外排废水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11.0mg/L、氨氮0.65mg/L、色度未检出、PH7.69,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中的一级标准。 | 部分属实 | 万载县环保局于2018年7月1日对万载县森泰纸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全面检修污水处理设施,对厂区雨污分流进行改造,废水排放做到明管明沟。同时,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以拾万元罚款。 | 无 |
7 | D360000201807010054 | 投诉人反映:位于宜春市上高县上甘山林场的中林白水泥厂,24小时生产扬尘污染严重。 |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 | 大气 | 1.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环保设施正在运行,未见明显杨尘,但该企业原煤堆场、原料堆场、原料传输带、水泥包装传输带和水泥装车处未按要求进行封闭,在上、下料时存在部分粉尘外泄。经核实,企业除回转窑是24小时不间段生产外,其余生产工序在夜间都停止生产。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江西润星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测,现场共监测了六个点位,分别为:生料废气排放口、窑尾废气排放口、厂界上风向G1、厂界下风向G2、厂界下风向G3、厂界下风向G4。根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JXRX(HT)201807009-HJ)显示,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环评要求的标准限值。2.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还存在固体废物随处堆放,未建设固废存放点;球磨冷却废水未建设循环收集池;脱硝系统未建立运行管理台账等问题。 | 部分属实 | 2018年7月3日,上高县环境保护局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如下整改:一是建设专用的固废存放点,并设立标识牌,不得露天存放;二是原煤堆场、原料堆场、原料传输带和水泥包装传输带按要求进行全封闭;三是水泥装车工序进行封闭并安装除尘设施;四是建设进出车辆冲洗平台和球磨冷却废水收集循环池;五是建立健全脱硝运行管理台账;六是加强环保工作管理,场区定期进行洒水清扫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就该企业原煤堆场、原料堆场、原料传输带、水泥包装传输带和水泥装车处未按要求进行密封等问题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罚款伍万元人民币。 | 无 |
8 | X360000201807010009 | 之前投诉的宜春市丰城市筱塘乡安坪村村委会小河渠道堵塞问题,现在正在清理,感谢督察组。村民担心筱塘乡调查是谁举报的,会进行打击报复。 |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 其他污染 | 经核查,丰城市筱塘乡政府没有追查谁是举报人,也没有工作人员发表打击报复的言论。同时,筱塘乡政府在各村安装了环保问题举报箱,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正当诉求的合法权益。 | 不属实 | 无 | 无 |
9 | X360000201807010010 | 丰城市新城区步行街油烟问题突出,垃圾随意丢弃,绿地被强占。 |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 大气,土壤 | 1.经查,新城区步行街目前有餐饮店29家,其中15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5家正在安装中,未安装油烟净化器9家(其中8家为早餐店,主要经营包子、拌粉,不需要安装油烟净化器;还有一家为烧菜馆需要安装油烟净化器)。现场检查发现该步行街确实存在垃圾随意丢弃问题。2.经查,信访反映的绿地为一块存在居民乱堆乱放问题的停车点。2018年5月,丰城市河洲街办在环境整治行动中将该地块进行了硬化。2018年6月28日,丰城市河洲街道府前社区筹备小组暂设在步行街,在步行街该硬化地上盖置临时活动板房,作为临时办公点,不存在强占绿地问题。 | 部分属实 | 7月3日上午,丰城市河洲街办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烧菜馆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2018年7月10日前将油烟净化器安装到位。截至7月5日,原5家正在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馆均已安装到位。针对乱丢弃垃圾问题,丰城市河洲街办将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让群众做到爱护环境、讲究卫生;同时河洲街办玉龙社区将对物业加强监管,要求保洁员对该区域加强日常清扫。府前社区筹备小组暂设在步行街,待府前社区成立后,活动板房将在2018年10月份拆除。 | 无 |
10 | X360000201807010011 | 樟树市两家制盐企业(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把废水注入卤水井中,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洋福乡福城街道的农村取水井的水全是咸的。 |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 | 水 | 1.经查,两家制盐企业均采用“地面授控、定向对接,双井连通,水溶开采”技术进行卤井建设及采卤,将生产过程中烟道气压缩间生产排水、卤水净化车间排水、车间洗涤和地面冲洗废水汇入厂区集水池,沉清后通过厂区乏水池经废水泵输送至矿区采卤,盐硝车间混合冷凝水和湿式除尘排水、盐硝系统循环水系统排水、锅炉系统循环水系统排水经降温池降温后,通过厂区乏水池(容积10800m3)经废水泵回灌于采卤井中。整个采卤过程均为闭路循环,废水不外排,工艺符合环保要求。且建井过程中,采取了两次水源保护,下表层管水源保护和下技术套管保护,不会对地下水系造成污染。2.经调查,洋湖乡和福城街道地下取水井取出的水有咸味是因历史粗放型开采、地质结构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粗放、落后的采盐生产方式。上世纪70、80年代受经济技术条件的限制,樟树岩盐开采经历了近二十年的土法熬盐,地面晒盐阶段。尤其是80年代曾一度全民办矿,樟树市洋湖乡、大桥街道、店下镇、阁山镇、永泰镇地界同时出现21家集体盐矿,粗放式开采岩盐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二是樟树特有的地质结构。清江岩盐矿床1970年6月石油普查时发现,矿体面积133.66平方公里,食盐储量103亿吨。由于天然的地质结构,使得樟树市有盐矿的村庄地下水本身含有氯化物就会高于其他村庄。三是输卤管网前几年曾出现爆管现象。由于管网位于地面以下1-2米之间,短时间内难以发现,导致部分卤水外泄,使地下饮用水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樟树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两家制盐企业输卤管网的源头、末端及经过的村庄进行现场排查取水样。经检测,其输卤管网周围500米左右范围内氯化物超过国家标准。7月2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管网爆裂及渗漏现象。 | 属实 | 1.樟树市环保局已责令两家制盐企业针对输卤管网进行进一步的技术改造,将所有输卤管更换成耐腐蚀更强、材质更好的石油管道,做好防爆管的预防措施;设立巡管员岗位,采用巡管员GPS定位巡查方式,加强卤水管线巡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在地下水受污染的区域或两家制盐企业的采矿区修建大口井,采用“漏斗法”,加快地下水流动,减小地下水污染面积和程度。2.由樟树市政府投资1000万左右对晶昊盐化原生产区按建设用地二类标准进行场地修复(包括地下水修复),目前该项目已启动。3.加快自来水入户,确保村庄用水安全。目前,涉及到的16个村庄中已有8个安装了自来水,1个正在安装,其他村庄自来水管也均已接至村口,将按群众意愿逐步安装自来水。 | 无 |
11 | X360000201807010016 | 江西奉新化工有限公司每天晚上12点左右偷排废水,已反映多次都没有得到解决。 |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 | 水 | 1.7月2日晚23时25分,上高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企业有偷排废水行为。经核实,企业项目生产工艺废水、生活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等废水分类收集后,排到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经过在线监控系统排入工业园区的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外排。经调阅企业2018年3月-5月份总用水量为14681吨(6月份水费发票还未出账),其中锅炉用水量为11800吨,产品生产过程消耗水量为324.5吨,在线监控外排废水量为2530.61吨,企业总用水量与各项用水、消耗量及外排废水量基本平衡。现场检查了该企业在线监控实时数据,数据显示,7月3日零时37分企业出水水质PH值、COD、氨氮,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的标准限值。现场对该企业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显示PH值为、COD、氨氮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的标准限值。2.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主要存在锅炉使用谷壳为燃料;污水处理站、车间污水暂存池、污水调节池未采取密封加盖措施;部分原材料桶露天堆放等问题。 | 部分属实 | 2018年7月3日上高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一是要求企业在2018年7月10日之前将锅炉燃料改烧成型生物质或其他清洁能源;二是在2018年9月15日之前对污水处理站、车间污水暂存池、污水调节池采取密封加盖措施,并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三是立即将露天堆放的原材料桶入库堆放。以上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将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同时,就该企业原材料桶露天堆放等问题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罚款叁万元人民币。 | 无 |